楼主: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4-05-22 19:13:56※ 引述《ptt888 (.....op)》之铭言:
: 北捷昨天的惨案,很多乡民说可以围欧或是拿灭火器打郑捷,我同学说,好像有法律系教授说过,生命不能用正当防卫阻却罪责;
: 昨天如果有好人,为了保护捷运的众多乘客,把郑捷用死或用重伤(例如:月台扭打,不小心将郑捷推落轨道,他被捷运碾毙,或是用灭火器打头打太大力,郑捷脑出血死亡,或是灭火器喷瞎郑捷眼睛),
: 那些好人也要负过失杀人责任坐牢;这样不就等于大家遇到杀人狂魔只能逃跑,不能见义勇为吗?见义勇为还要坐牢?有昨天的惨案,正当防卫没用的八卦吗?
这件事情很有名: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810
新 闻:
五年前台北县发生一起事件,于姓男子和女友骑车返家时,因骑两台车并行挡到醉汉
的路,遭到醉汉尾随辱骂,女友认为不要争吵所以就两人没理会醉汉就走人。醉汉尾随情
侣来到便利商店,随即拿出手枪上膛作势要开枪,于男为保护女友就用当兵时练过的夺枪
术,抢走醉汉的枪,双方随即扭打,忽然间枪声大作,于男误触板机,子弹不慎击毙醉汉
。
最高法院认为于姓男子是防卫过当,依杀人罪判他3年徒刑定谳。
这人因为枪只走火误杀歹徒,被判3年。
如果昨天有人夺刀过程中不小心把误刺郑男导致他伤重不治。应该也跑不掉被判刑
所以那些键盘高手,除非你今天可以空手入白刃,然后把他制伏还不可以杀伤他
否则鬼岛的法律是不会保护你的。而且光是出出入入法院,搞不好工作就不保了。
作者:
Ghost325 (Invictus)
2014-05-22 19:15:00鬼岛之所以是鬼岛,主要是法律人造成的
作者:
ea00382 (孔雀与鹫)
2014-05-22 19:15:00推最后一句
作者:
kutkin ( )
2014-05-22 19:15:00他已经获得手枪的控制权 这状况就不一样了
说是误触板机。判决书上面该不会是抢到枪然后顺手开抢吧
作者:
ea00382 (孔雀与鹫)
2014-05-22 19:16:00立法源头不长进 司法教育没进步 院检是末端产出者
作者:
Ghost325 (Invictus)
2014-05-22 19:16:00无照驾驶撞人自己死,被撞的人判过失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5-22 19:16:00就是有这种恐龙法官在台湾做出荒唐判决,才会让想要杀人的
作者: tsukasa107 (悫号:) 2014-05-22 19:17:00
要看有没有党证 有党证就是正当防卫了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5-22 19:17:00罪犯根本不怕被反击致死的危险.反而让他们更敢攻击陌生人.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4-05-22 19:20:00觉得该死刑的是这个法官
作者:
blue999 (FLY)
2014-05-22 19:20:00如果是我来看这案例 他连防卫意思都没有.法官这样算不错了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4-05-22 19:22:00这件事当时闹很大 想不到还是判刑了
作者:
cloudstr (ハートレス)
2014-05-22 19:24:00上面放马后砲的可以去找影片看 枪口都已经对准当事人
作者:
GANZ (☠☻☺☂â˜â˜‘〒ï¹Â¿âŠ™â˜Ž)
2014-05-22 19:27:00空中监狱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05-22 19:29:0099年度台上字第1580号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05-22 19:30:00本件枪击发生于上诉人抢下手枪后续与被害人之肢体冲突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14-05-22 19:32:00枪抢下来 然后被害人要抢回时中弹 被告真倒楣
作者:
ryanhome (内湖梁朝伟)
2014-05-22 19:35:00一审的时候好像更重 这案子我印象深刻 时刻警惕
作者:
ryanhome (内湖梁朝伟)
2014-05-22 19:36:00路见不平 拔腿就跑 不要惹一身腥 因为我住在鬼岛
作者:
ryanhome (内湖梁朝伟)
2014-05-22 19:38:00枪的保险没开的话怎么会走火? 保险是谁开的? 生命受威胁
作者: CjackC (颉哥) 2014-05-22 19:38:00
有人懂法很伟大?
作者:
ryanhome (内湖梁朝伟)
2014-05-22 19:39:00反抗也不行 一堆键盘叶问Zzzz
作者:
fang314 (你是谁)
2014-05-22 19:40:00这样合理吗
作者:
gogoegg (--)
2014-05-22 19:44:00没办法 台湾就垃圾法律人一堆 包括当总统的美国莫名其妙拿枪打死一个穿帽T的 都可以无罪
作者:
gogoegg (--)
2014-05-22 19:45:00台湾自卫过程中走火 打死持枪醉汉 结果还有罪 = =
作者:
peasuka (我爱小萝莉)
2014-05-22 19:46:00法律是为了保障加害人的权利
作者:
ea00382 (孔雀与鹫)
2014-05-22 19:47:00楼上 就刑法而言 是的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5-22 19:55:00请问要怎么兼顾公平正义???请键盘法学家提供意见
95年度上诉字第3520号有此案详细的事实,他被认为防卫过当的理由有二:1.当被告夺枪后警告被害人别再接近时有时间将枪丢弃与之扭打;2.若唯恐被害人捡拾枪支射击,被告可对非要害部位射击,但被告射击部位为头警部,固被认为开枪时有杀人故意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5-22 20:06:00"看他一直 作势要打我,就把板机扣下去"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5-22 20:07:00基本上法官认定就是他并不是误触,争点并不在误触是否过当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4-05-22 20:08:00拿这个案例说什么法官恐龙不准人防卫,我看只是打稻草人
lifestream,三阶论法是判一个人有罪的逻辑顺序,像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不知道你误会了些什么
作者: Ishallbe 2014-05-22 20:28:00
感谢jungle01大大,最肚烂有人不懂乱讲,连结里面那个律师
作者: Ishallbe 2014-05-22 20:29:00
也该打
作者: Ishallbe 2014-05-22 20:30:00
没程度的律师太多了,但他打着律师的头衔会误导民众
作者: iampcuser 2014-05-22 20:36:00
可是如果与之扭打,如果它有藏刀捅你,那怎么办?
法匠最根本的问题就在于把正常人和罪犯视为平等 荒谬
作者:
oter 2014-05-22 21:44:00夺取对方之枪械之后 此情况还有立即危险吗?没有的话还开枪=>防卫过当
情势稍为缓和你以为就能轻松面对了 紧张之下开枪不意外
对方是随身携带枪械的人 最好能当场认为没有立即危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