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废死联盟的思考逻辑~
死刑对郑捷这种罪犯,
就是没勇气自杀,多杀几人可死刑。
完全无吓阻力!反而成为助力!
那是否对于想吃免钱饭的罪犯,
法律也因此变成助力,
完全就是无吓阻力,还会如他所愿!
吃免钱饭前还可以犯罪~(请套用任何犯法行为)
这样还要法律吗?
也许死刑对于郑捷这种罪犯,
完全无用,反成助力!
但是难道因此犯罪的人,
就可以因此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讲的好像罪犯因而得到好处似的?
也许死刑对于郑捷这种罪犯,
完全无用,反成助力!
但是绝对还是有吓阻其精神、心理状态,没有像郑捷那么病态的罪犯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