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不是废死联盟 有些话想说

楼主: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2 15:22:49
※ 引述《RfTV (Rf TV)》之铭言:
: 我把我今天的quota最后一篇就写在这里啦
: 还有人说我没带脏字或国骂~大家听不懂
: 要废死的麻烦先从我这个语焉不详,只会在卷宗上靠北的白痴尸体上面踩过去
: over my dead body啦
: 行文前先希望 李茂生教授受伤快快好,听说伤可见骨,阿娘喂~~
: 至于连点道理或诡辩都讲不出来的也欢迎
: 刚好让大家看看那个帐号后面的脑袋有多么高等,
: 支持废死的人常讲几个
: 第一个,死刑的不可逆,侵害的生命法益无法在事后挽救
: 这我要说,你白__呀?!
: 那永久监禁不得假释侵害的自由法益就可以挽救吗?
: 钱喔?
: 你把一个人从18岁关到75岁,然后发现,阿~不好意思~你是冤案
默认了这么严苛的立场不过是譁众取宠
怎不说18岁入监,40岁还他清白还有大半人生
但如果死刑的话可能随时一个政治压力法务部长就签字砰砰了
在冤狱者还活着的时候还他清白并赔偿,和枉死后哀悼深表遗憾
两者的意义是差很多的
: 这里是我赔给你的一亿零四百万元
: 去enjoy your life~~~啾咪
: 操!有个屁用?
可以还冤狱者公道清白是最重要的
至于国赔他可以死前好好花,或是要留给后代当遗产,那都是个人选择
: 连鸡巴都不会翘是要拿一亿去骗小女孩看金鱼然后再进去牢里一次吗?
: 我说过了,笨蛋,重点在于冤狱
: 第二个,刑法的限缩性及严谨度不可能百分之百,人不是神,不该剥夺他人的生命
: 这我得说,你他妈智__呀?!
: 这根本就是死刑浮滥的问题,而不是死刑不该存在的问题
: 打开wiki 查询台湾死刑犯
: 会被判死刑只有三种
: 1. 冤死
: 2. 罪不至死
: 3. 罪该万死
: 你们该防止的是1 & 2
: 而不是连3的这种人也因为你们废除死刑而躲进保护伞里
明明3类型的人自然也会受到其应有惩罚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5:23:00
把死刑犯褫夺公权驱除出境丢公海或南极~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5-22 15:24:00
无限支持死刑犯入废死户口
作者: shine32025 ( )   2014-05-22 15:25:00
他们一定可以和平相处 教化成功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猫与黑黑兔)   2014-05-22 15:26:00
改成“废刑联盟”不是更好,连冤狱都没了!大同世界!
作者: person1204 (Person)   2014-05-22 15:26:00
有道理 有死刑 杀一两个人不会判死的心态 还是出现了
作者: sad2 (子衿)   2014-05-22 15:26:00
你说到重点囉 现在台湾没有终身监禁 谈什么废死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猫与黑黑兔)   2014-05-22 15:27:00
刑事庭法官、检察官都免了!一年省多少钱!
作者: person1204 (Person)   2014-05-22 15:28:00
推论到极致没意义 难道拥死刑者 赞成违反交通规则枪毙
作者: shadowfang (政客都是吃屎的)   2014-05-22 15:28:00
关到40岁也没啥人生可言了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5:28:00
我不反对废死,但我支持可以让我不用跟他们生活在同样空间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2 15:28:00
等终身监禁是真的终身在说
作者: wonder007 ( )   2014-05-22 15:28:00
听说废死也反终身监禁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2 15:29:00
不然废死都只是嘴砲
作者: SPAEK (小鸡)   2014-05-22 15:29:00
等"终生"监禁而且不用花到税金我就支持
作者: shadowfang (政客都是吃屎的)   2014-05-22 15:30:00
关到40也没人际没未来只有钱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5:30:00
S大~那就是丢到公海、南极,让他们自生自灭啊~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5:32:00
江国庆赔的钱不要当作不花纳税人的钱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5:32:00
既然不同宗教都可以分别立国(印、巴)了,杀人犯全民多数决
作者: person1204 (Person)   2014-05-22 15:33:00
丢到公海南极 会不会有海盗集团的产生?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5:33:00
驱逐出境有何不可。
作者: shadowfang (政客都是吃屎的)   2014-05-22 15:34:00
前面说冤狱出来还有大半人生后面又说没人际没未来自杀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5:35:00
per大:很可能会,到时候国际派兵处理结果杀了他们算不算死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5:35:00
你哪只眼睛看到台湾有终身监禁了? 屁眼吗?
作者: shadowfang (政客都是吃屎的)   2014-05-22 15:35:00
如果国赔真这么爽我没话说
作者: SPAEK (小鸡)   2014-05-22 15:35:00
所以判终生监禁的冤案可以赔比较少的意思吗?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5:39:00
自由刑的冤案真的赔比较少,法律上生命权位阶比较高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5:39:00
目前还是没有支持废死的愿意讨论驱逐出境的可能性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4-05-22 15:46:00
把前篇较为极端的例子挑出讨论 但逻辑骨架无法推翻前篇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4-05-22 15:47:00
说那么多,为何要花钱养罪犯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4-05-22 15:54:00
http://ppt.cc/4LXF 韩国死刑制度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犯增加了32%
作者: willy333 (冶琦)   2014-05-22 15:58:00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4-05-22 16:23:00
推 不过我觉得这讨论已经就是纯粹的价值取舍了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4-05-22 16:27:00
无法理解你的想法...根据韩国的经验已经推翻你的逻辑了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5-22 16:35:00
如果政府做不到终身你要养在家里?
作者: kynoko (药师琉璃光)   2014-05-22 17:09:00
认真问下,废死得逞后台湾会出现废囚团体吗?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4-05-22 17:46:00
认真回答你 不可能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22:00
为何你会认为被关了N年 拿到大笔赔偿金之后 不会变报复?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23:00
一个默名其妙被关这么久的人 累积的愤怒很难想像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25:00
另外 也没有数据能支持废死之后杀人犯数量减少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26:00
所以死刑对于人是否杀人 根本没多大的影响力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27:00
因此讨论死刑的吓阻力这件事意义性真的不太大我反而觉得你比较坚持得点在于会有冤狱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28:00
但有冤狱该改善得应该是审理制度 而不是直接废除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29:00
这就好比因为会有交通事故 所以要禁止开车 根本没意义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30:00
但你们都会知道该改善交通制度 却在这块不愿改善审理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31:00
制度 这不是很自相矛盾嘛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33:00
还有你都知道假释出来的人 没任何生活凭依 为何是觉得
作者: ILOVEYAYA (GG)   2014-05-22 18:34:00
会选择自杀 而忽略在干一票回去牢里让大家养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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