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fTV (法师)
2014-05-22 14:33:03我把我今天的quota最后一篇就写在这里啦
还有人说我没带脏字或国骂~大家听不懂
要废死的麻烦先从我这个语焉不详,只会在卷宗上靠北的白痴尸体上面踩过去
over my dead body啦
行文前先希望 李茂生教授受伤快快好,听说伤可见骨,阿娘喂~~
至于连点道理或诡辩都讲不出来的也欢迎
刚好让大家看看那个帐号后面的脑袋有多么高等,
支持废死的人常讲几个
第一个,死刑的不可逆,侵害的生命法益无法在事后挽救
这我要说,你白__呀?!
那永久监禁不得假释侵害的自由法益就可以挽救吗?
钱喔?
你把一个人从18岁关到75岁,然后发现,阿~不好意思~你是冤案
这里是我赔给你的一亿零四百万元
去enjoy your life~~~啾咪
操!有个屁用?
连鸡巴都不会翘是要拿一亿去骗小女孩看金鱼然后再进去牢里一次吗?
我说过了,笨蛋,重点在于冤狱
第二个,刑法的限缩性及严谨度不可能百分之百,人不是神,不该剥夺他人的生命
这我得说,你他妈智__呀?!
这根本就是死刑浮滥的问题,而不是死刑不该存在的问题
打开wiki 查询台湾死刑犯
会被判死刑只有三种
1. 冤死
2. 罪不至死
3. 罪该万死
你们该防止的是1 & 2
而不是连3的这种人也因为你们废除死刑而躲进保护伞里
有没有100% 就是你干的这回事?
很多人不敢说有,
有呀,怎么会有不是100%你干的这回事
难道我们现在要争论郑捷其实没杀人?
杀人的是有人戴他面具杀了人,然后时间暂停之后把真正的郑捷抓出来
所以大家制服的就是那个莫名其妙昏迷醒来之后发现被当成杀人魔的真。郑捷?
我说了,笨蛋,该讨论的是死刑定谳的浮滥
而不是死刑不应该存在
你说苏建和案,证据都被一堆条子踩来踩去
疑问性的喷洒血迹也证明不太可能三人犯案
是你法官,为什么这样还能判死刑?
为什么不是修改制度来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你会说,那是不是以后没有直接证据的都不用判死刑了?
不是,
而是死刑的定谳应该要有法界、学界、理界,如同人民观审制般
(我只有讲如同~不要跟我讲人民观审制的缺点)
死刑,要判,你找顾立雄律师呀、找 李茂生教授呀(pd师前面需空白尊称)
找他们来论述法学疑点呀?
在没有直接证据下就不该被判死刑呀,这样的人就判终身监禁呀?
为什么为了保护1,2,而保护了3?
根本就是"判"死刑的方式不对,而不是"死刑"这回事不对
第三,就是我讲的,不该废死,而是像第二点说的,让死刑不容易被判下来
康德说过,《道德形上学之基础》:“谋杀者必须死。
在司法体制中没有任何其他的刑罚方式能够满足正义的要求。
无论活着如何痛苦,其价值远超过死亡,二者无法相提并论。私人复仇无
法平衡谋杀犯罪在正义上的亏欠,唯有透过司法体系处决罪犯,才能够达到平衡。”
被你杀掉的人一定是冤,
而且永远不能翻案,
那你凭什么享有不死的权利?
权利是相对,不是绝对!
第四,再来有人说死刑没有吓止力,
我说,你他妈低__喔?
根本就不是废死所说,你看,有死刑呀,怎么还是有杀人案?你看,死刑没有吓阻力
或者,古代死刑更多样化呀,你看,杀人者有更低吗?
唉,脑子动一下~动一下嘛,
前者,台湾若没有死刑,会如同韩国一样
韩国已经12年没有执行死刑了,杀人犯攀高了32%
后者,你该讨论的是古时候法治跟社会安定~民众温饱~为食杀人
及追查犯人的困难程度,造成杀人者众
根本都是不应该废除死刑的正面例子
就是死刑绝对有正面吓阻力,废除死刑的家伙不用急着说刽子手手上染血
台南市曾文钦虐杀11岁孩童十一岁男童
就是因为有你们推波助澜,
杀一两个人不会死刑的心态才敢犯案
你们先去把你手上的男童鲜血洗干净再来回文,
还有,没办法论述观点的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谢谢
今天quota用完了,下面开放自由射击拎北,拎北新竹执业__师(不要人肉我)
人渣看多了,我才是在救台湾人免于生命被剥夺的恐惧
先over my dead body再来谈废死
作者:
ponwho (教练我想打球)
2014-05-22 14:35:00看完给推 跟我看法蛮一致的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05-22 14:37:00你这论点我认同 挺死刑的应该也不会接受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2 14:37:00
当然有人为了死犯案 但跟为了无期徒刑犯案的哪个多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4:37:00把所有国家的死刑犯全部丢去南极陪企鹅!!!
作者: NTUSTNTU (黑糖刨冰) 2014-05-22 14:37:00
优文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05-22 14:38:00不果挺死刑的人还是觉得他该死 法官就算判无期还是会哭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2 14:38:00
为何论点不是 没直接证据的不能判死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2 14:39:00
这就是一些人的神奇之处
作者: newtom 2014-05-22 14:40:00
执业法师?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4-05-22 14:41:00废死联盟本来就一堆自我满足的,等等会说价值观不同来逃避。
作者:
BBSIRIS (Miss麦)
2014-05-22 14:41:00今日第一推送给你!
作者: sunrize1435 (似懂非懂) 2014-05-22 14:42:00
客观论述 期待有废死来战你 拿爆米花坐等好戏
作者: SPAEK (小鸡) 2014-05-22 14:43:00
推 而且有死刑就很野蛮也颇有趣的观点 谁这么伟大可以定义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2 14:43:00
废死盟改成冤狱盟 我马上力挺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4:43:00
吠死不敢战这论述 这论点我好几年前就拿来打吠死的脸了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2 14:44:00
不过废死的主力不是冤狱议题 是死刑很惨忍议题
作者: kaelaluv (WoW) 2014-05-22 14:44:00
推
明明现在就还有死刑 讲的好像捷运杀人案不会再发生一样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4:44:00
每人支持吠死的遇到这论述都只能哭着回去找妈妈
作者:
toroayu (用温柔包覆勇敢)
2014-05-22 14:44:00推!
我百分之百承认会纵放第三类的人,但是我不认为改制度有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4:47:00实务上郑捷这种的少之又少,真的如此也很接近废死了
超级支持 因为这种情况法官检察官就是神 不可能判错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05-22 14:48:00结果一堆觉得就算误判也要枪毙的也来推这篇文
作者: ponyon (失恋) 2014-05-22 14:48:00
所以说 怎样要被判死刑? 杀1个人? 杀10个人? 马英九?
作者:
dnacat (die Katze)
2014-05-22 14:48:00推这篇,我的想法完全相同!而且假释制度要更严格!!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4-05-22 14:49:00真正讨论核心的问题都会被淹没
作者:
mhkt (人生总是起起伏伏)
2014-05-22 14:49:00推一下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2 14:49:00战力高强,废死根本都舍本逐末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4:50:00lkj版友:将死刑(极重大刑案)犯人褫夺公权驱逐出境如何?
作者:
neos042 (neos)
2014-05-22 14:50:00不错
作者:
ulazure (蓝夜)
2014-05-22 14:51:00推
作者: zergtide 2014-05-22 14:51:00
想法接近 不是死刑的问题 是判刑的问题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2 14:52:00
为何不能搞成接近废死但非废死呢 成立冤狱盟吧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2 14:52:00又看到有人在讲法官不是神了,这案你生出1%冤案性我就废死
作者: ponyon (失恋) 2014-05-22 14:53:00
问题是这案子也不一定会被判死刑吧XDD
作者: netqaq (雨该停了) 2014-05-22 14:54:00
dnek被你放出来的无期者有1%的杀人率我就死刑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4:55:00所以为了杀郑捷,将来再来个江国庆也没关系囉?死刑又不是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4:56:00为了他设的制度
作者: lingying 2014-05-22 14:58:00
推!
回应ptrpan板友那也要有人收 不过我觉得你这观点好新奇
真正有学养的人讨论事情不会像您这种语气不论是您举的李茂生教授 或顾立雄律师 或其他学者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2 15:00:00这就是没在看懂原po的意思,重点在审判程序非死刑,而罪证确凿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00:00语带脏字是不好 但不代表他讲的是错的 人各有想法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01:00推文里有人总是觉得是别人的错,真有趣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2 15:01:00是存在的,至少这案子就是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2 15:02:00然后开始攻击别人讲话不礼貌了,还真似曾相识
作者:
FIRZEN45 (得到n个冷 n->∞)
2014-05-22 15:03:00分析有条理 推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2 15:07:00lkj版友:公海、无人岛、目前无国家占领的南极等等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4-05-22 15:08:00战力强,逻辑清晰;废死支持者请加强论述。
作者: z3728 (古菲) 2014-05-22 15:08:00
推
好吧 认真看完你的文 觉得讲的还挺有道理,只是常常1&2还
我本来也认为要被判死刑基本上都是很明确 直到上次...
作者: LynnLynnLynn 2014-05-22 15:10:00
推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5:10:00
没错 所以我才一直说 现在的吠死团体根本不是真心废死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5:11:00
他们只是拿废死出来沽名钓誉而已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13:00被冤者就算没被判死 被关在牢里这么久 人生都废了与死无别
作者:
GunHam (枪.火腿)
2014-05-22 15:15:00没有终身监禁还让死刑不容易判 只是让更多恶人出狱
作者:
MKSIN (鲁宅洨妹)
2014-05-22 15:15:00人家说的有道理无法反驳,只能找小地方挑毛病喔 好可怜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16:00我觉得不要随便假释才是真的 一堆出来再次犯案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16:00冤案怎么不能避免,废除所以法律就可以了,就跟废除死刑一样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17:00不过有案例是才刚出来就再次犯案 别人都来不及歧视哩
作者: pchs80309 (80309) 2014-05-22 15:17:00
推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18:00面对杀人犯强奸犯的歧视是→担心自己受害所以不敢靠近这是人之常情吧= =
法官量刑就是要合乎论理法则 没什么人一定要重判处死的不要法官说得好像跟乡民一样嗜血
作者:
GunHam (枪.火腿)
2014-05-22 15:19:00死刑对郑捷反而是一种解脱
作者:
GunHam (枪.火腿)
2014-05-22 15:20:00让郑捷在监狱里老死才痛苦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21:00除非郑的精神状况很异常了 否则死前还是会很害怕吧
超好文,我也认为问题在于减少冤案,不是废除死刑制度
作者:
leokuang (kuang)
2014-05-22 15:22:00自己都承认会让兽行人生不如死是不是代表终生监禁比死刑更好
作者:
GunHam (枪.火腿)
2014-05-22 15:25:00没有理解能力的才会漏字阅读 可能连阅读能力也欠缺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26:00放大绝了,看推文真有趣
作者: Trowa179 2014-05-22 15:28:00
推你一个,还好没跟废盟那群律师同流合污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31:00所以是没死刑就不会有人杀人就对了?
杀人案增加和废死有因果关系?10年可以发生的原因太多了人民杀人=该死 政府杀人=合法 对否?
作者:
yauger (yauger^^)
2014-05-22 15:36:00推!!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36:00杀人案跟废死没有关系,那跟死刑有什么关系?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38:00废死盟也无法证明死刑对每个犯罪者或潜伏者没吓阻作用但确实有因为害怕死刑而招罪的案例(非冤罪)
作者: love830819 (夜宵枫) 2014-05-22 15:41:00
推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4-05-22 15:42:00看下来还是原PO战力强多了,废死的不要躲在推文里,发文反
作者:
kidd0 (单纯过生活)
2014-05-22 15:43:00驳,拿出论述来说服大家好吗?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45:00既然觉得判不判死刑跟会不会发生杀人案根本没关系,那怎么会说出“有死刑还不是发生捷运杀人案,有用?”的话来
人民授权政府有依法纳税的权力 有授权政府杀人的权利吗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47:00法律本来就是人民授权让政府用来管理国家保护人民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48:00既然这么在意人民授权 现在是要人民大公投吗
作者:
katsumi32 (老梗算什么 我只知道经典)
2014-05-22 15:49:00推 好文
作者:
ny2f71 (ny2f71)
2014-05-22 15:50:00废死团应该要致力于终身监禁不假释这条路 才有机会废死刑
行政程序讲究比例原则 能有损害较轻的 为什么要死刑
所以死刑是否有宪法依据 是否符合比例原则 还是无解
XieXie9527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的审判制度都不会出错
死刑牵扯太广 小弟也没把握说的完整 还是键盘法官就好
还有一点 已废死的欧洲国家 杀人犯百分比并没有因此下降
反终身监禁是因为跟死刑无异 假如犯人知道自己无出狱
如果废死或不废死 杀人者不会变少 宁愿还有这最后一步
若死刑还需讨论比例原则而认为死太便宜 废死不就超爽?
更何况只判终生监 时间一长 "一群虐杀犯" 关在一起你不会怕他们因为自己出不去 哪天一起爆动逃出去?
而且我记得就算无期徒刑 还是会有假释的一天 不怕再来?
若判终生监 那就回到我上一个问题了 对丧心病狂 怎解?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6:23:00v大,因为怕照成岳卒额外的风险而反对终身监禁,那怎么不担心他们出去后对社会大众造成的风险呢?
人不是想放就放出去啊 当然会有经过评估 虽然不准 = =但增加的风险是确定会有的
那你不就又打到自己的点 如果评估不过 换狱卒倒楣?评估过了 社会大众倒楣 .... 怎样都对丧心病狂无解= =
原PO讲的感觉不是废死 而是台湾的废死联盟因为废死的原意跟原PO理念很接近 降低冤狱为核心
没错 根本就是防冤狱联盟 因为他们主要怕的就是冤狱
作者: ccahr (Ching) 2014-05-22 16:45:00
推这篇。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4-05-22 16:46:00战力够强,打爆废死的脸
如果原PO的"那群人"是指台湾废死联盟那我举双手同意但就我稍微读过的几篇文章 我认识的废死理念跟台湾废死联盟 差距挺大的
作者: basslife (hitagi) 2014-05-22 17:02:00
没错 这个案子根本罪证确凿 废死根本无话可说
作者: basslife (hitagi) 2014-05-22 17:03:00
因为根本没有冤案的可能性
作者:
ssguava (passerby)
2014-05-22 17:03:00推
因有冤案而废死刑 跟有交通事故而禁止开车 逻辑无异...
看了上面某位嘘文的...真的一直在自己打自己= =
好吧 我只好成为防冤狱协会的第一任会长了最好是勒(翻桌
作者:
pTTer00 (红茶拿铁)
2014-05-22 17:58:00韩国杀人犯升高的资料来源在哪?
作者:
pTTer00 (红茶拿铁)
2014-05-22 17:59:00废死的国家那么多,有其他研究可以证明死刑能够吓阻犯罪吗?
作者:
Sumino (DreamBreaker)
2014-05-22 17:59:00中肯 废死你们战态度就输了 只有理亏才会在那战态度XD
作者: anoano0811 2014-05-22 18:09:00
这篇真的深得我心
作者:
BoA60282 (Dalshabet大發!)
2014-05-22 18:36:00清明~
作者: kkenex (kenny) 2014-05-22 19:24:00
推
作者:
Yasoka (夜想花)
2014-05-22 19:46:00好文
作者:
bearching (Pandora`s Box)
2014-05-22 20:37:00推 有很多疑问都解开了 论述非常清楚
作者:
jodawa (jodaway)
2014-05-22 21:27:00大推这篇啊! 我认为不但该废死,而且可以有比死刑更吓人的
作者:
jodawa (jodaway)
2014-05-22 21:31:00刑罚。讲错了 不该废死...
作者:
Maziger (爱的一发)
2014-05-22 22:08:00"人没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力" 这种宗教论点都能来出来战 还
作者:
Maziger (爱的一发)
2014-05-22 22:09:00自以为放圣光哩 自由推到极端无政府主义 连法律约束都不允
作者:
sizumaru (8-BALL)
2014-05-22 22:09:00浅显易懂
作者:
Maziger (爱的一发)
2014-05-22 22:10:00许 要嘴砲谁不会
作者:
Maziger (爱的一发)
2014-05-22 22:11:00原PO最后一段 新闻报过几个杀人犯落网开口就是问"会不会判
作者:
Maziger (爱的一发)
2014-05-22 22:12:00死刑?" 最好是没恫吓作用 说给鬼听
作者:
usoko (time to face reality)
2014-05-22 23:03:00部分认同 因为有些会犯下杀人罪的 根本不怕死....这次的事情就很明显了
作者:
Peach99 (peach)
2014-05-22 23:08:00逻辑清楚推
挖原PO好厉害!!!!!思绪超清晰的!!!!!!推推~~~
作者:
charooo (恰萝)
2014-05-22 23:57:00推
作者: KazumiLin 2014-05-23 13:17:00
看完心情舒爽~大推!
感谢RfTV大的完整论述。能否授权我转贴全文于个人fb?
作者: key780125 (Kaze) 2014-05-23 18:22:00
我同意不该废死 但现在的过度激烈的舆论和新闻坦白说也
作者: key780125 (Kaze) 2014-05-23 18:23:00
无济于事 只是让社会笼罩在暴戾之气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