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不是废死联盟 有些话想说

楼主: RfTV (法师)   2014-05-22 13:22:18
又来了,又是跟 李教授一样的观点
我个人是 李教授教出来的,但我想他应该不想承认他教过我
我要讲的只有一个重点
"笨蛋!重点在判死刑的严谨程度,不是死刑该不该存在"
没了,结案
谢谢
※ 引述《lllkkkjjj (喵~)》之铭言:
: 死刑是不是该废除,杀人犯的出现是不是整个社会造成的
: 我想我认同的这篇文章有说就不多提了,文章代码:#1JVEa5Wv
: 本篇没什么专业用语,甚至有很多冗言赘自请多包涵
: 事先说明小弟非废死联盟的盟公,只是一介准备国考想当公务员的鲁蛇
: 小鲁今年25岁了,仍然是一事无成
: 我在2001年加入了ptt这个大家庭,那时候才国一
: 可以说ptt陪伴了我整个的青春,但是在板上看到很多人支持死刑(详见后文讨论)
: 痛骂废死联盟(有些话,废死联盟根本不是那样讲的)
: 所以小鲁有些话想说,想让更多人了解死刑这回事
: 也想让ptt的人可以从更多角度讨论各种事情
: 大家对本篇有什么意见可以尽量嘘推文
: 在太阳花学运之前,小鲁可以说是个完全不会参加社会运动的人
: 也对政治感到厌恶,可以说是属于政治冷漠的人(名符其实看热闹的乡民)
: 但太阳花之后
: 发现自己好像应该做些什么,所以开始接触这个社会上不公不义的事情
: 也付出行动参与各项游行,不过因为真的要考试了,不念书真的会GG
: 所以5/1号参加完劳工游行,就在也没去公民活动的现场过了
: 这边要感谢实际付出行动参与护树行动的公民及维护新闻的公民记者们
: 以下正文开始
:
作者: photopower (powermoney)   2014-05-22 13:24:00
重点是这篇不应该使用“爆挂”两字~他是>心得文
作者: liusean (旁观者)   2014-05-22 13:24:00
中肯
作者: Leoii (李奥纳么多)   2014-05-22 13:25:00
严谨度,怎样才是好的严谨度?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05-22 13:25:00
中肯 只要在死刑判决定下严谨的前提 为什么要废死
作者: kairi5217 (左手)   2014-05-22 13:26:00
既然同是法律系出来 请问您对台湾司法的严谨度看法是?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3:27:00
你先告诉我有没有百分百正确的司法系统?
作者: a6300072   2014-05-22 13:27:00
重点在可否有凌虐的刑罚
作者: newtom   2014-05-22 13:27:00
吾爱吾师 吾更爱真理
作者: a6300072   2014-05-22 13:28:00
不然他真的会怕死吗?
作者: Leoii (李奥纳么多)   2014-05-22 13:28:00
我没那么高的学问喔~不过我听说越懂法律月会钻漏洞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3:28:00
尤其台湾的现况下?至少我是不信的
作者: anna012281 (yoshi)   2014-05-22 13:29:00
同意你说的、摆错重点了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3:30:00
这篇正解 一堆北七只会吠死 根本吠错方向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4-05-22 13:30:00
干 这不再推不行
作者: Leoii (李奥纳么多)   2014-05-22 13:31:00
你的严谨度如果只能拿刑诉制度来说嘴,我是不介意连三嘘的
作者: stephen23032 (路过的)   2014-05-22 13:32:00
多几个人或法官或什么的跟你一样的话 世界美好很多
作者: newtom   2014-05-22 13:32:00
就是因为没有百分百正确的司法系统 才要讨论严谨度吧
作者: pchs80309 (80309)   2014-05-22 13:32:00
我认同这篇
作者: SuperUp (( ̄▽ ̄#)﹏﹏)   2014-05-22 13:33:00
要怎样的严讲程度才够呢?????? 像014案这种的吗?
作者: NSyaoRan (跳不出框框的是谁阿)   2014-05-22 13:34:00
哈哈
作者: newtom   2014-05-22 13:35:00
就是有014案这种才要讨论 难道因为104废了贪污治罪条例吗?
作者: SuperUp (( ̄▽ ̄#)﹏﹏)   2014-05-22 13:36:00
死了就回不来啦~就酱
作者: maddeath ((>_<))   2014-05-22 13:38:00
推!!!这才是重点
作者: Leoii (李奥纳么多)   2014-05-22 13:38:00
你认为有百分之百的严谨度吗?没有的话为何不废死来争取一些缓冲时间呢
作者: Leoii (李奥纳么多)   2014-05-22 13:45:00
只会反讽我也不期待你有什么表现就是了
作者: annebronte   2014-05-22 13:48:00
请问L大 你不能百分之百确定郑捷杀人吗?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4-05-22 13:55:00
你不加点国骂没人看的懂
作者: mark45641   2014-05-22 13:55:00
哈哈 楼上A大让我笑了…
作者: yeustream (seven)   2014-05-22 14:05:00
同意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4-05-22 14:07:00
看某L的论点,难怪废死老争取不到民意,只沦为空谈理想...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4:08:00
姑且不论国家机器有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力,我认同你的说法
作者: beckerham (请参考使用手册)   2014-05-22 14:08:00
同意 应该要检讨严谨度
作者: a19890923 (大头)   2014-05-22 14:10:00
那如果废死成立 台湾有什么后续的处理方法 ?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4:11:00
所以我们面对死刑判决的过程应该更加慎重
作者: a19890923 (大头)   2014-05-22 14:12:00
比如对加害者与社会有什么补偿措施 ?
作者: sasa520 (烧钱烧很大)   2014-05-22 14:12:00
简洁有力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4:12:00
但我同时也认为如果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的确定,基于人权的立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4:13:00
立场,台湾没有那个体质走到最后一步,亦即剥夺一个人的生存权
作者: a19890923 (大头)   2014-05-22 14:13:00
打错 是被加害者 那加害者有什么方式可以感化 ?
作者: KENGANOON (认真假面)   2014-05-22 14:16:00
台湾政府.立法委员素质大家都知道,我不太相信司法系统会有什么进步
作者: netqaq (雨该停了)   2014-05-22 14:18:00
本来就是该先设法改善判死刑的条件避免冤案 而不是直接废除
作者: coldbreeze (我要成为复健王!)   2014-05-22 14:19:00
即使刑诉定的再怎么完美 执行的是人就可能有错 每条命
作者: coldbreeze (我要成为复健王!)   2014-05-22 14:20:00
价值都是无限大 为了救那几%的冤案 我宁可选择终身监禁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4:22:00
其实我也觉得废死联盟的有些人很白痴,但只是对死刑背后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4:23:00
隐含的国家是否可合法杀人这样的人权问题感到颤栗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05-22 14:28:00
国家如果不能合法杀人 先废除的应该是军队
作者: yzkeroro (小製)(′˙ω˙‵)   2014-05-22 14:28:00
我认同
作者: molle   2014-05-22 14:35:00
推ELIOGO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4:47:00
说死了就回不来的人难道被关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冤岳青春就回的来吗?既然被冤枉的可能性有,那法律都全面废除好了
作者: haha777 (哈哈)   2014-05-22 15:05:00
你答对了!!! 跟我上一篇的最底下的推文异曲同工
作者: coldbreeze (我要成为复健王!)   2014-05-22 15:05:00
既然都回不来当然要选择侵害性较低的 生命跟自由很好选
作者: ai3210260 (古拉格)   2014-05-22 15:08:00
某L毫无战力可言
作者: Trowa179   2014-05-22 15:09:00
推~刑诉三级三审已够严谨,少拿军审冤案搪塞。
作者: hocatt77 (多喝水)   2014-05-22 15:16:00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5:22:00
我很好奇那你怎样解决无期徒刑到死刑之间的鸿沟?要严谨度可以,怎样的严谨在量刑上有办法百分之百分出谁该死谁不该死?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5:23:00
要判定极端的案例该不该死似乎很容易,不极端的呢?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5:27:00
用生命定下价目表,就会发生曾文钦说杀1个不会死,郑捷说多杀几个才会死这种荒谬的事情
作者: alexbklin (Alex Lin)   2014-05-22 15:32:00
没错,大推
作者: ELIOGO (摸橘妈)   2014-05-22 16:05:00
当然不能因为冤狱就废除法律 但死刑有其不可回复性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6:17:00
死刑有不可回复性我同意,那请问冤岳十年的时间有什么可回复性?金钱补偿?在岳中死了怎么办?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5-22 16:21:00
二十年三十年的青春也不可回复犯法都别关好在家反省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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