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郑捷行凶案辩护策略

楼主: PujolsKao (扑吼狮・高)   2014-05-22 12:55:41
这件案件在凶手已经确定是郑捷的情况下
能有哪些辩护策略?
请板友们集思广益,可以让废死联盟参考。
我先抛砖引玉
1.依照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不应判处死刑。
2.郑捷沉迷杀人电玩,把自己当作角色的一人,行为时因精神障碍已经无法辨识其行为
违法,依刑法第19条第1项应该判无罪。
3.就算没有无法辨识,辨识能力也降低了,依同条第2项减轻其刑。
4.郑捷刺完就跑,找寻下一个目标,没有对同一人继续猛砍更多刀,表示没有致死故意,
顶多是伤害或重伤害的犯意,依照刑法277第2项和278第2项伤害致死或重伤害致死,
刑度是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逃过死劫。
5.进入被害人身体破坏其细胞组织的是刀子而非郑捷,所以要处死刑也应该处刀子死刑。
6.郑捷已经表示有悔意,犯后态度良好,可酌情判决有期徒刑15年左右。
等等
作者: Preach (L.L.L)   2014-05-22 12:56:00
妳不要这么专业好不好
作者: kutkin ( )   2014-05-22 12:56:00
你想太多
作者: XieXie9527 (谢谢你9527)   2014-05-22 12:56:00
废文一篇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2 12:56:00
又在脑补
作者: pigTaiwan   2014-05-22 12:56:00
会被判死刑我香肠喂狗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2 12:56:00
第4点很有可能
作者: oijkue ()
大律师在钓鱼了?
作者: GR1v (shoot you)   2014-05-22 12:57:00
这种脑补废文能不能不要再发了
作者: novip (无心无念)   2014-05-22 12:57:00
我先
作者: kenro   2014-05-22 12:57:00
太专业了 完全是废死的口吻
作者: deenband (菊)   2014-05-22 12:57:00
第4点 他看到没倒下的回去补刀
作者: s9415154 (CyriL)   2014-05-22 12:58:00
两公约联合国根本没承认我们 自订法条自爽而已
作者: holygoner   2014-05-22 12:58:00
第4点 满有力的
作者: yrhhimamr (JOKI)   2014-05-22 12:59:00
第五点不错
作者: kmipo321 (K)   2014-05-22 13:01:00
快洗洗睡
作者: aoiaoi (苍井葵)   2014-05-22 13:03:00
有测出微量酒精 行为精神恍惚
作者: ImBBCALL (抠机)   2014-05-22 13:03:00
第五听起来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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