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不是有吓阻作用喔?
我们还是举日本的禽兽福田孝行为例子好了...
福田孝行到更二审被判死刑的时候(也就是"与绝望奋斗"一书付梓的时候),
都还认为自己应该有可能不死,所以装出一副很诚心忏悔的样子,
不过等到三审差不多要定谳,他发现情况不妙的时候,马上就变脸了:
"我没有奸尸! 也没有强奸! 是弥生小姐自愿跟我发生关系的!
法院应该给我公平的判决,判我过失伤害致死!!!!"
所以死刑有没有吓阻力? 答案从上面的例子来看,很明显是肯定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有人杀人呢?
答案就是"侥幸心理"。
有些人像福田孝行或者曾文钦,他们认为"我杀了人也不会被判死",
、"就算被判死,只要表现得够忏悔,后面也有机会翻盘";
因为有这种侥幸心理,所以杀人犯罪是无法避免的。
然而,现在台湾的废死之所以受到批评,正是因为他们助长了这种侥幸之心。
废死并没有搞懂这一点,只是责怪社会为什么批评她们,
然而这正是关键的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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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个人认为死刑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在于给予公平的裁罚。
社会认为此人罪大恶极,必须永世隔离,所以才有了死刑;
剥夺他人生命的人,为何可以关七年就出来,这样公平吗?
这点在我看来,是比吓阻更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