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20)日苹果日报“空壳核四 竟买42亿核灾保险”报导,台电回应表示,根据法规
及国际核子保安的要求,核四本来就应该要投保核子责任险,这是分散风险也是对社会负
责的表现,环保团体的说法完全倒果为因。台电进一步澄清,核四与运转中的核电厂购买
相同保额的核子责任险,由于核四还没进行燃料装填风险程度更低,保费只有运转中的核
电厂的一半到3分之1,那来浪费。
台电表示,核四工程依法须投保工程安装险、核能财物损失险与核子责任险三大类,相关
澄清说明如下:
1.核子责任险系依我国法令办理,范围涵盖核燃料运送、贮存与营运期间。民国97年核燃
料运进来核四厂,即采一年一保方式办理投保,每年大约花费一千多万元;相较于运转中
的核三厂,一年保费就要三千七百万元,相对保费低很多,差异就是因为核四厂还没有运
转。
2.核四厂原先计画在103年年底1号机要燃料装填,保费调整到二千三百万元,不过附有但
书,若没有燃料装填的话,保费将会降回一千多万元 。
3.任何公共建设兴建均需依法投保工程险,范围涵盖所有厂房设备。核四工程迄今投资总
额已近新台币2,800亿元,量体如此庞大复杂之重要公共建设,近10年总保费约11.7亿元
,每年保费率约为投资总额的0.04%。
4.核四厂的核能财物损失险以核燃料为主。103年度保费为414万元,费率约为投保金额的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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