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兴大要召开说明会,听取学生意见

楼主: Katarn ( )   2014-05-21 16:40:03
转自 国立中兴大学 性别文化研究社
https://zh-tw.facebook.com/nchugender
国立中兴大学 性别文化研究社分享了同志人权法案游说联盟的近况。
14 小时前 · 编辑纪录
本社响应此声明,对中兴大学,尤其是附属于国立中兴大学之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及咨商
中心等有关单位提出强烈的谴责。
张同学曾多次向咨商中心寻求协助。系因其所修习之中文系硕专班课程“神话学研究”中
有灌输性别歧视的情形,即试图以性别二元对立的观点强调两性在传统的脉络中应具备的
特征,以此巩固性别刻板的框架。此情形已有构成性别平等教育法中第二条第五项性霸凌
定义之虞。
张同学既已向咨商中心提出求救之信号,为何其迟迟不报予性平会予以审查,或者根本不
认为张同学属因性别、性别特质、性别认同或性倾向而在修习课程中处于不利处境之学生

简而言之,咨商中心不认为问题出在性别歧视。而将其轻生之念头归咎于个人之情绪管理
、或是精神疾病之问题。不检讨整个校园的性别教育结构是否出了问题,而将问题全盘归
咎于个人,实不可取。
另就性平会而言,根据性别平等教育法之定义,其所存在之目的乃是为了消除性别教育中
种种不平等的论述,所以教师于课程中,应具备性别平等意识,破除性别刻板印象,避免
性别偏见及性别歧视。
而今于张同学的控诉当中,我们仍可发现在本校之中文系所之课程
中,仍有教师未能完全消弭性别之框架,甚至压迫到张同学之性别认同意识,迫其以死明
志,可见其危害之深。
张同学曾向学校反应上述之情形,希望退回学分费,而学校之回应竟是:“该课程之内容
非针对个人,不予退费。”
本社提出的质疑是:课程之设计从不为个人,只要教授之课程未落实性别平等之精神,就
是失职。校方此等回应无异于要张同学认清课程无法配合性少数之要求,该逻辑令人无法
苟同,性平会形同虚设。
本社基于以上论述,强烈要求身为中兴大学性平会委员之一的李德财校长及其他委员尽速
出面说明,并组成校内调查委员会,严惩有关之失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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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责中兴大学声明”
针对2014/5/20张姓同学为捍卫性别认同而死
“还要死几个?”
同志人权法案游说联盟严正宣告中兴大学是一个杀人机器。
中兴大学践踏人性尊严,歧视性少数和性倾向的教学内容,导致张同学必须要走上绝路,
成为以死明志的反抗者,以捍卫他的性别认同。中兴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竟然沦落为邪恶歧
视的帮凶。
性别平等教育法第一条明文:“为促进性别地位之实质平等,消除性别歧视,维护人格尊
严,厚植并建立性别平等之教育资源与环境,特制定本法。”517国际反恐同日才刚刚过
,教育部呼吁,“国际反恐同日”之宗旨与我国“性别平等教育法”(以下简称性平法)
所定性霸凌防治之定义与精神一致,各级学校应运用各种形式的活动或教学措施,积极宣
导禁止对不同性别、性别特质、性别认同或性倾向者有任何歧视之言词或行为,并应对因
性别、性别特质、性别认同或性倾向而处于不利处境的学生积极提供协助,以改善其处境

我们由衷的希望经过这一次张同学给世界的震撼教育,台湾社会可以跟我们一起谴责这种
对性少数的暴行,不要再让性别歧视、性少数者必须退所到墙角独自面对死亡,或以死明
志。
作者: charoo (我不言你不语)   2014-05-21 16:45:00
我怀疑发表声明的人 没上过课
作者: yc11 (不是我!!)   2014-05-21 23:51:00
怀疑同上。会议开完,学生会被疯狂打脸,
作者: yc11 (不是我!!)   2014-05-21 23:52:00
http://ppt.cc/i8uL 学生会口头道歉
作者: yc11 (不是我!!)   2014-05-21 23:53:00
但书面声明跟致歉死也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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