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止讨论何处购买"医疗器材"及卖家资讯

楼主: aimee1026   2014-03-19 20:33:58
药事法第27条第1项的规定,贩售药品和医疗器材必须拥有药商执照,
“凡申请为药商者,应申请直辖市或县(市)卫生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缴纳执照费,领得许可执照后,方准营业;其登记事项如有变更时
,应办理变更登记。”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食品药粧法规宣导 不得于网络刊登贩售之产品及其法律依据说明
不得于网络贩售之产品名称或行为
药品及医疗器材
(例如:药膏、含药之防蚊贴、低周波治疗器、医疗口罩、生理食盐水、眼药水
、隐形眼镜、老花或近视或远视等矫正镜片、耳/额温枪、体温计、保险套、酸痛贴布
、卫生棉条、阴道冲/灌洗器、验孕棒/条、医疗用弹性袜、医疗用护膝护腕等肢体装具
、验孕/排卵试纸、OK绷、医疗用棉花棒、体脂测量器、吸鼻器、抽痰机、六甲村束腹带
、隐形眼镜清洗液、液态创绊膏、喂药器、医疗用电动代步机等)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食品药粧法规宣导
http://ppt.cc/~Z64
作者: ninan (ninan)   2014-03-19 22:10:00
不好意思,不得于网络上刊登贩售和不能讨论应该是两回事吧?还是版主说的是不能讨论何处贩售? 但是这在法规里也没说不行要不然板上也不能讨论排卵、验孕试纸? 不能讨论体温计?(啊啊 回头看忽然觉得上面几行看起来很呛 >"<) 我只是有点疑惑,没有要口气不好 T^T 版主请见谅)
作者: WenLovesJJ (再多点幸运)   2014-03-19 22:23:00
建议站内信讯问,比较没有争议而且万一那个卖家因此不卖或不能卖,我们也没好处
作者: minmin77 (老公 Q________Q)   2014-03-19 22:48:00
讨论何处贩售=公开卖家 卖家是会被处罚的
作者: ninan (ninan)   2014-03-19 23:10:00
所以应该是禁止讨论何处贩售,而非禁止讨论?
作者: tellmewhy77 (又要写了..不要~)   2014-03-19 23:37:00
禁止贩售不等于禁止讨论,还是不太理解为什么不能讨论.
作者: nikenight (喜欢喵咪的地瓜夜)   2014-03-19 23:38:00
那可以讨论某某牌好不好用吗?
作者: WenLovesJJ (再多点幸运)   2014-03-20 07:37:00
那篇被删文,应该不是讨论品牌,而是问在哪儿买便宜的,然后下面推文大多是请站内信,但是有位板友直接公开卖家的e-mail帐号,后来才被删的。
楼主: aimee1026   2014-03-20 15:43:00
抱歉!语意不清。可以讨论排卵/验孕的准确度、灵敏度,但勿讨论哪里买或卖家资料(讯),谢谢。
作者: aih920 (我是米开朗基罗)   2014-08-05 12:08:00
月经还不来…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太热喝太多冰的,月经不来就无法进行下一个步骤啊…好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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