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婚纱摄影纠纷多,7成5业者拒退定金

楼主: lluunnaa (冷血动物)   2016-03-18 22:07:27
新闻连结: http://goo.gl/xluE3P
苹果即时
2016年03月18日14:24
消基会调查全台20家婚纱公司,发现85%业者都收取定金超过总价20%,
甚至有业者收取比例达59%,另外还有75%业者施行禁退条款,已缴定金
概不退还,消基会表示,现仅有婚纱摄影契约范本,并没有强制力,呼吁
主管机关经济部应该尽速公布具有法律效力应记载不得记载事项,保障消
费者权益。
消基会表示,在本月7日至11日,针对全台婚纱摄影公司共20家,以现场
或电话访查方式调查,其中有13家超过《婚纱摄影契约范本》规定业者不
得收受超过契约总金额20%定金规定,其中台北市丽舍时尚婚礼公司收取
达5成,台中市林薇婚纱时尚公司更达59%,另包含台北法国巴黎婚纱公
司等6家,收取订金成数也都超过4成以上。
另调查,其中只有5家终止契约只扣20%的定金,其他终止契约时定金金
额拒还,且没收订金超过20%则有15家,包含台北市丽舍时尚婚纱公司、
卡地雅精品婚纱、萝亚结婚精品公司、台北法国巴黎婚纱、凯瑟琳国际婚
纱摄影等。
消基会表示,根据经济部统计处资料显示,摄影业近五年营收逐年下滑,
从2011年超过百亿元,缩减到2015年的85.7亿元,显示业者间高度竞争,
常借由行销话术和削价揽客,除服务品质大打折扣外,也导致消费纠纷案
件长期未减,根据消基会申诉案件统计,从2010年到2015年共受理182件
婚纱摄影契约申诉案,平均每年受理30件,等同每月就有2.5件。
另根据消保处资料,从2014年12月到2015年4月底,不到半年间,申诉案
就有87件,平均一个月有17件,其中台北市婚纱摄影纠纷比其他县市严
重,如台北市2015年有68件,但新北市却只有21件。
向消基会投诉民众陈小姐表示,今年2月21日在世贸一馆婚纱展向某婚纱
业者购买32800元的婚纱包套,在业务员承诺给优惠、且也洽谈很久下,
现场就全额付清,但隔天觉得想要多看几家,想要退订,但业者以契约
有注明不得退费转让和更换他物为由,拒绝退费,但陈小姐抱怨,根本
还没有使用到任何服务,但业者却表示全不能退,实在不合理,且当时
业者并没有特别说明合约中定金概不退还或转让的注意事项,且事后才
知婚纱摄影契约给五天审阅期,因此向消基会提出申诉。
消基会表示,后来协调后,业者愿意只扣总金额2成或保留1万元消费店
内其他商品,民众同步向消保处申诉,再协调下,昨业者最后承诺愿意
只扣总价金一成。
消基会表示,根据经济部于2007年公布《婚纱摄影契约范本》规定业者
不得收受超过契约总金额20%定金,且消费者得随时终止契约,但对业
者造成损害要负赔偿之责,不过上述范本并没有强制力,没有罚则,如
果遇到纠纷,仍只能回归民法处理,而经济部曾在2012年表态,已针对
婚纱摄影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不得记载事项,研拟草案,召开公听会、座
谈会,但已延宕4年迟未公布,主管机关责无旁贷。
消基会表示,另外针对近年很多婚纱公司会借由非同质性主题展如旅游
展摆摊争取业绩,将视同访问买卖交易,应有7天鉴赏期,可无条件解
约退货,另婚纱摄影契约范本虽没强制力,但也呼吁婚纱业者应采用,
不应自定拒退全额定金的不公平条款。
消基会也建议消费者签订契约时,可向业者要求五天契约审阅期,检视
是否有不利消费者条款,也建议消费者分期给付款项,根据定金、拍照
、看样、定稿、取件等分段付款,如果服务中提供婚宴结婚礼服,费用
支付最好保留15%以上。(朱正庭/台北报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