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le767 (kale767)
2014-11-06 14:12:51大家好!
首先要先谢谢kernnel板友有热忱出来参选板主,愿意贡献部分的
时间与精力给GMAT板。
但是关于政见第二点,‘补习班一律禁止单独的宣传、广告文;讲
座文只要出现补习班名称或相关字眼,一样认定为宣传性质(讲座文
很广告大家也知道)。’,在这边提一点建议 >"<
以我自己为例,当初开始准备GMAT时在板上受惠良多,但板上对GMAT
介绍及讯息较为零散,一直到在板上看到讲座资讯后,才在讲座上对
GMAT有较完整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