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sara大及arc大其实我觉得
#1OozmjPy 这篇就说的非常清楚明白了,就是女友官方所公布的连结才可以写出价格,我觉得这是没问题的,甚至可以写清楚,就是韩国及日本官方SNS有公布的连结都可以,所以我觉得提到“禁止盈利性商业问题”有点偏了,那个问题不应该规范我们“传递讯息”的纷丝,而是去规范“盈利”的代购,举例来说我觉得这次年历,Weply是可以讲出价格的,至于台湾一些唱片行五大和九五等等的就不行,顶多只能贩售店家及贩售金额择一。而版大在下方推文的解释“而有内心对于价格差异的认定而决定购买管道,虽说消费者欲从何处购买决定权在自己,但因PTT为公开版面,提供价格予以板友参考是否可能影响店家营利而有争议”关于这部分我觉得只要是人都会比价比cp值,若因ptt是公开版面讨论会影响大家的选择而就禁止的话,真的不是很合理,我觉得那是店家本事,能让自己在众多选择中脱颖而出,大家的讨论或许会对欲购买者受点影响,但单凭这“心里因素”之理由,我是觉得不太合理。因为若是这样说,是不是也要禁止po开箱文了,因为开箱文会影响到大家想购买的“心里因素”。另外不管版规如何修,上篇dave大及NIT大是不是应该要先放出来呢,毕竟两位其实在现行版规下并无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