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再次跟各位说声抱歉,我为了一己私欲请假(*ˇωˇ*人)
愿受魔贯光杀砲(゚Д゚)σ━00000000000━●☆))Д′)之刑。
经过和两位板主商议后,鉴于希望被受刑人能获得心灵的平静以及避免报复性检举,故增修板规第8条细项
如下:
(1) 仅受理自发文或推/嘘文当天起算之“3天”内的检举,以检举信的发信日期为准。
(2) 为防出现以报复、搆害为目的之检举行为,尚在本版禁言名单(水桶)当中的ID
(亦包含其分身ID),于本版没有任何检举权,上开权限须待禁言刑期(水桶)
正式结束后,方可恢复。
(3) 检举者提供的检举事证,经确认若有伪造、擅自变更等情事(无论事发前后都算),
该检举案自动作废,本版管理者另就该检举者,得依情节轻重处以水桶1年~永久。
公告后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