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3807 (Smile)》之铭言:
: 我有一个泰劳朋友
: 他有个台湾女朋友
: 他们决定共渡一生
: 请问一下,他们要如何办理呢??
: 台湾的部份我可以问哪个单位
: 泰国的呢??谢谢
先谈结婚的部份。
在台湾结婚,是很简单,请准备外国籍的单身证明,请回泰国办理,应该是要经过法院公
证、外交部验证,再送台办处验证,方可拿到台湾办理。 有了单身证明、人也在台湾,
准备身份证件,外国人就带护照、台湾人就身份证,亲至户政事务所登记,完成后就是夫
妻了。
也可以在泰国结婚。那请依照泰国法令办理。
或是第三地如香港、新加坡办理结婚也行。但照台湾外交部的机车规定,应该是不可能直
接拿回台湾登记的,台办处不会验证的,只会说要面谈。
简单来说,如果泰国人能申请到签证来台,单身证明也能获验证,在台湾是简单多了。
再来是居留的部份,如果是在泰国结婚,那就照驻泰国的台办处的规定,申请结婚签证与
验证结婚证书是一起的。
如果是台湾的话,那就到移民署去吧!需要的文件,"良民证"是必需的。
至于 makiyolo 说的,柬埔寨跟越、菲、泰、印、马等东南亚国家不同,这是对的,因为
这些国家虽然也是承认"一个中国",但还不至于不发给台湾人结婚证书,所以至少可以在
这些国家办理结婚;如果可以申请到台湾签证的话,也可以在台湾结婚。
柬埔寨的情形跟缅甸籍的情形很类似,一样是不发给台湾人结婚证书,但这些缅婿集体请
愿,使得在第三地结婚变得"有效"(有效的意思是外交部同意以第三国证书来预约面谈),
这是我们目前努力的方向。
如果有人清楚当初"缅婿集体请愿"的过程、方式等,也欢迎帮忙。
其实,如果知道我的情形,就知道我做的是一样的事,只是.........外交部的技术干扰
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