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依人不依法 与 依法不依人

楼主: souldragon (依法不依人)   2017-01-02 14:45:20
※ 引述《username1 (kidkid)》之铭言:
: 说民调不准的人应该是自慰
: 超过五成反对本来就很正常
: 其他赞成的九成都是因为同情你才支持的
: 如果把题目改成“同性恋正不正常?”
: 我保证超过九成会回你不正常
: 要同同承认这一点恐怕很难
: 所以很不解一堆同同是在高潮什么?
: 明明就是同性恋的大挫败
: 被歧视竟然还能自慰成这样
: 同同到底有没有把条文看清楚啊
: 郭正亮的修正动议
: ”保留民法男女 增列同性由双方约定之”
: 这等于在民法列专条
: 这是为了避免民意反弹导致最后二三读被封杀不得做的妥协
: 而且这个动议已经通过了
: 这代表尤美女的版本精神已经被废了代表挺同不得不的退让
: 应该说这一修已经再也不是她的版本了
: 而是只有尤美女挂名的民法里面的专法版本
: 意思就是
: 她的版本已经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很重要所以要讲三次)
: 我记得同同不是说过
: 不管专法或专条都是歧视?
: 只有把男女改成双方才是真的平等?
: 今天修改退让这条就是摆明要在法律歧视你
: 男女改双方对你们才是胜利好吗?
: 同同被歧视还能高潮成这样
: 也算是一种世界奇观了吧
过半数的人反对其实是正常的 因为婚姻只是契约 不是基本人权
宪法第二章 人民的权利义务 15条 人民的生存权 工作权 财产权 应被保障
没有婚姻权 其它条也没有 只有人身自由 宗教信仰 言论自由 教育参政权等
多数人反对更改人伦的定义 本来就该尊重 人伦并不是专业议题而是社会习惯
像废核电才是专业议题 若专家投票是五五波 表示还没有定见 才交由人民公投
立专法算是二边都有尊重到 不必为了少数族群侵犯多数人对人伦的定义
一般生活常规的标准 就是以多数为准 专业议题 多数就不见得是对的
分清楚这两者的差别 不要张冠李戴 民粹和专业分不清楚问题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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