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buser 2025-11-16 23:44:02请教各位版大
1.
富邦复委托美股ETF卖出时,成本只能用平均法吗?
有无谁选用过先入先出后进先出吗
2.
美股ETF配息预扣30%
而“富邦证券海外所得通知”上的"营利所得(71)金额"是已扣除30%税后的净配息
报税系统上填报这项时,有说法是需要填具"扣税前的金额"
(觉得奇怪,富邦通知单非给予"扣税前金额",若该填是扣税前金额,那还要自己
反算。当然,除以0.7反推很单纯,但怀疑真是这样)
到底是要填报税后还是税前金额呢?
(说法是营利所得(71)金额要填扣税前金额 &
"基本税额计算字段内,所得来源地税务机关发给之同一年度纳税证明已纳税额"再填预扣
税额)
几种填写组合中,最不可能填扣税后金额、且已纳税额又再填报吧
至于
填扣税前金额,配上填写已纳税额 VS
填扣税后金额,配上已纳税额输入0
两种计算仍然不同,gemini分析是前者合法且更能发挥预扣税的折抵效用
3.
有人汇拨富邦转富邦过吗? 有无什么可能较大的缺点 (一边手续费低得多..)
汇拨后成本两边会一起平均吧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