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rkshire (BRK)》之铭言:
: 整份文件拿去喂 ChatGPT,并进一步追问得到的答案,是否正确请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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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iuAnOP 2025-05-20 01:40:00
我感觉用外国券商的可能出金会受影响,复委托或是台湾美股的不会银行券商交割款不可能会扣,要扣5%会是天大新闻,但是券商汇出就…好像会被扫到0.0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5-05-20 06:07:00复委托怎么不会?上手买卖股票的时候就会给台湾券商扣掉台湾券商又不是美国公民,在上手开的帐户肯定会被课税
这个议题,国外有讨论吗?我常接触的国外资讯,根本没讨论,我只看到股版讨论
作者:
AirLee (不屑鸡鸡队)
2025-05-20 10:53:00你跟外资说汇出收5% 外资会同意?
作者:
j456789a (nightforce)
2025-05-20 14:30:00美语系国家没影响->reddit不会有反应非美系欧洲国->避开美股不难这法案看起来就是针对最爱投资美股的中国和亚洲体系所以外国没啥讨论声量好像也不是很意外或许去4ch这种日系的讨论版看看有没有反应?
不是啊,我说版上很多人都有IB/CS/FT..等美国券商的帐户吧。写个信去问问官方说法不就好了??有人愿意先开第一枪吗?
作者:
MozeIII (Moze)
2025-05-20 15:16:00某人真的只会出一张嘴欸
作者:
lise1017 (没有什么不能改变的)
2025-05-20 15:45:00推稍微研究了一下12 U.S.C. 5481这个法条授予了CFPB去执行1693这个法条的权利与细节制定 而CFPB制定出来的规则就是CFR 1005.3 所以说我觉得也没有谁大谁小的问题我也不是很懂美国法律 可以讨论讨论
关键是法律位阶的差异,就像刑民法不能违背宪法的概念CFR位阶较低所以不能“推定”适用,要让1005.3适用有一些程序要走,因此“现阶段”推定新草案符合1005.3除外条件这个说法法律上是没办法执行的要适用1005.3就要走行政程序法553条的通知程序,不走这程序而定义有冲突的话,要讨论司法审查的优先级,就又回到国会立法位阶高于行政法(CFR)的问题上了实务上确实有谁大谁小的问题,只是这个草案会怎么发展还说不准
作者:
hellosan (白首笑苍生)
2025-05-20 17:29:00这样我们有什么方案可以避免?复委托 还是海外银行(非美国) 买股票这样玩下去 海外部位不知道能不能闪到欧洲卷商 买VWRA之类美股部位清空了
作者:
lise1017 (没有什么不能改变的)
2025-05-20 20:38:00放心啦全世界只有5%的人是美国人 其他95%人会想好办法到时抄其他国家作业就好了 美股美债房地产变卖后一堆人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5-05-21 05:42:00CFPB是美国消保会耶
其它国家的卷商能给外国人开户的 有推荐吗我问gpt 是查到swissquote能让台湾人开户也有debit card 但实际不知如何 是否有开过的人能分享
作者:
lise1017 (没有什么不能改变的)
2025-05-21 14:59:00CFPB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是的 不太懂特别强调此英文的中文翻译的意思是?
闪到欧洲券商也没用啦 欧洲券商也是要跟美国清算的出发欧洲券商的钱一辈子不汇出美国 否则税费也会加在管理费里面 不可能帮投资人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