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字来举例可能比较清楚~
假设第一年底在汇率30时从台币换了美金100万买多笔公司债~
美金100万的多笔公司债假设殖利率均为5%~
第二年总计领到5万美金~假设第二年汇率31~
第三年初卖掉美金100万公司债(假设没有价差)~假设第三年汇率32~
已知
1~5万美金在综所税时要报海外所得~
2~汇差利益在综所税时要报财产交易所得
问题
1~海外所得是报台币155万元(USD 5万 用31换算)?
2~财产交易所得是200万(32-30*100万)?
3~那海外所得的5万美金换回台币的话 要怎么计算汇差?
有财产交易所得的问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