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yalalababa (yayalalababa)》之铭言:
: 已知 个人所得税 与 海外所得课税 取其高缴税(营业员告知的,有误请纠正我)
: 个人所得税应缴100万
: 海外所得申报1000万
: 故海外所得税66万=(1000-670)×20%
: 问题一:是否缴税缴二者取高 100万, 而不是总和 166万?
: 问题二:若问题一为真, 可否每年申报海外所得(例上面的1000万, 但不需缴税),到十
: 年后一次汇款(10×1000万)回台湾, 出示每年的申报资料,十年后这次大笔汇款就不用缴
: 税了?
: 谢谢
:
先不讨论问题一税金计算错误
问题二
假设我是税务员
而你的交易所得是一个年度实现的,一次汇回1亿
我:你这是今年的收入
你:我过去10年每年都有申报所得1000万
我:交易明细、金流拿出来看损益计算对不对
这时候如果你拿出来是死,而且如果我吃饱太闲还会拿税捐稽征法41条出来办你
如果拿不出来,直接汇款金额当作收入,20%当作所得,有意见就去复查诉愿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