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海外所得汇回课税问题

楼主: guitarstep (欧洲步上篮)   2021-06-17 22:39:42
嗨大家好
想要跟各位大大们请教一下
最近在研究海外所得课税的问题
爬了一些文,虽然本人是奈米户
不过还埋好奇海外课税的一些相关问题
以下金额为台币
我有查到说基本所得额(综合所得净额+海外所得+应计入之杂项)
要大于670W以上才有可能被课到税
且海外收入计算以每年以实现获益为基准
如果打算长期投资每年年初投入100W在国外券商
假设年报酬率10%
第一年到年底时卖出再马上买进实现损益10W
第二年到年底卖出再买进 实现获益(100+100+10)*0.1=21W
第三年................ 实现获益33.1W
.....
.....
.....
.....
.....
第十年 实现获益159.37W
如下图所示
https://i.imgur.com/X1km9f4.jpg
那第十年时资产已累积到1700多W
1.上述例子是每年有做买卖实现损益
2.但假如持续不断买进未卖出
累积起来第十年在一起直接卖出时当年度所得就会超出670W了
想问一下
1.的情况一次汇回1700W会遇到什么困难吗
第十年申报时是否可以说1593.74W是汇回我的投资本金 159.37才是海外所得
2.的情况以长期投资来说是否不建议如此操作因为会被课税
第十年申报时只能伸张1000W为投资本金其余700多万为当年度海外所得
谢谢各位大神拨冗回答
作者: TheNovCloud (一蓑烟雨任平生)   2021-06-17 23:27:00
如果用复委托,每年卖出结算,报税都有申报的话,第十年的确可以说自己是159吧
作者: ddd852 (123站着穿)   2021-06-17 23:27:00
1.你每年都卖出再买进,显然有打算报海外收入拿出报税纪录怎么会有问题呢
作者: TheNovCloud (一蓑烟雨任平生)   2021-06-17 23:28:00
海外券商一次进来1700好像就没办法了,因为之前没有报税的样子。看看大家有没有其他经验可以参考的
作者: dapple (dapple)   2021-06-18 00:23:00
100万直接复委托 3-4年获利了结一次就好了吧 比较省事
作者: alex1973 (alex1973)   2021-06-18 00:43:00
海外券商也是一样的报法, 每年资本利得未满 100 万还是可以报, 这样每年都报, 最后某次大笔汇回时, 用往年的报税纪录证明你以前就已经申报过一申报户全年合计数未达100万元者,免予计入;在100万以上者,应全数计入这边的用字是 "免予计入", 所以就算一年不满 100 万, 只要你想报还是可以报的海外的比复委托要多附历年的汇款水单, 证明有多少算是直接可以扣除的本金
作者: apl02 (阿严)   2021-06-18 03:33:00
请问汇款水单没有留存的话银行调阅的到吗?谢谢
作者: heavenbeyond (如果在天堂)   2021-06-18 07:31:00
唉你真的能每年投入百万,而且愿意连续坚持十年,那[请你不要为了避税而浪费心力去做那种无意义的买进卖出操作]。你怎么知道每年底要卖出的时候,你帐面获利都有10%???光是这个假设就根本不可能成立,然后你花一大堆心思去计算的结果,全部都是建立在这个虚幻的假设上面....何必呢?你所有这些莫名其妙的假设以及繁复的买进卖出操作,只要三个字就可以解决[复委托],但你不愿意,因为你觉得复委托要手续费很坑人,免手续费比较好。但你知道吗,你十年投入一千万,复委托的手续费才多少?才1.5万!对,你十年投资只买不卖,买了一千万,你也不过付出1.5万的手续费。这1.5万的手续费可以解决你所有的税务问题,但你不甘愿,你觉得十年总共付1.5万的手续费会把你的获利吞掉,所以你宁愿花时间去搞什么卖出再买进。老天保佑你。
作者: RXIJDIL (S.C)   2021-06-18 08:02:00
你只要能举证成本就行,你无法举证,就会当成是获利。所以每年把买卖纪录、汇款纪录保留起来有好处,我就是这样。
作者: nijawang (coco)   2021-06-18 08:28:00
前二楼的复委托手续费怎么可能才千分之1.5?!
作者: boombastick (快乐很容易~)   2021-06-18 08:29:00
我也是进行了一段国外券商后觉得复委托真的有他的优点,你每年汇100万出去,10次用国泰也要8000元汇费,真的省不到什么钱,复委托真的没有这么不堪,除非你要美股冲来冲去...大昌复委托 0.15% 我就是用这家的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6-18 08:33:00
我复委托手续费是0.12%,千分之一点五不奇怪吧?不过我帐户用很多年了,不知道是不是现在不一样?
作者: pttccbbs (中华电信)   2021-06-18 09:26:00
复委托,帐目清清楚楚,没这问题很多人真的骚操作,外国券商,结果出事,无法处理以前没有复委托,用外国券商合理,现在还是用复委托比较方便,税务报税都是台湾券商处理
作者: matus (matus)   2021-06-18 09:56:00
aby 大大. 请问哪一间可以谈到0.12%。我以为大昌0.15%已经够狂了。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6-18 11:51:00
我是2017谈的 0.12% 低消15USD现在2021或许时空条件不同? 当年富邦/永丰都有0.12%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1-06-18 12:13:00
超过0.15%真的就该去找别家了
作者: slchao (slam)   2021-06-18 12:17:00
复委托,如果是配息部分,券商每年会报税资本利得的部分,不卖就没实现获利,十年后一次卖出,实现获利的当下是全部计算后报税如果之后会要一次全卖光,复委托还是要算额度,提早一买一卖,分批实现获利,报税流程券商会处理
作者: dapple (dapple)   2021-06-18 15:11:00
富邦0.15%很好谈 没门槛 交易量大的话还可以谈更低
作者: charliebitme (查理咬我)   2021-06-18 22:55:00
一次汇回无法证明成本 不就以20%认列为资本利得吗
作者: Brooke (Brooke-Elliott)   2021-06-18 23:05:00
现在税法规定不能举证成本费用者以20%认定海外所得,即1700万*20%=340万并进去当年度申报所得扣除670万后乘上20%看还要补缴多有少税金所得的问题还比较好解决,遗产才是真的麻烦尤其美国那边,没有能力的人真的乖乖复委托省事省力
作者: abc01251 (爪哥)   2021-06-19 00:14:00
如楼上说的 1700万 不举证成本 等于340万获利,不会课到税
作者: RXIJDIL (S.C)   2021-06-19 07:55:00
对,我讲错了,应盖是楼上说的无法举证成本认定是20%获利。 如果版主有看到请帮我删掉之前的回文
作者: carava (我爱旅行)   2021-06-19 11:31:00
有个问题,如果我是把资产从美国转回台湾复委托,这动作应该还不用课税吧?
作者: nijawang (coco)   2021-06-19 12:27:00
你转回来还是股票,并没有转换或变成现金,就还是未实现获利不用申报。
作者: greenty   2021-06-19 12:32:00
遗产这件事,美股国际帐户户主身故,是依照户主当地的继承法吧?跟美国有关吗?
作者: matus (matus)   2021-06-19 14:13:00
谢谢aby 大大。
作者: Brooke (Brooke-Elliott)   2021-06-19 14:16:00
非共同持有帐户者需要聘请美国律师协助证明自己是有资格的继承者,在IRS尚未认定之前所有的证券所得不得移转。
作者: patricktu (patricktu)   2021-06-19 18:33:00
请问有每年海外所得超过670万的避税方法吗 是要透过开公司还是什么方法
作者: Brooke (Brooke-Elliott)   2021-06-19 18:53:00
建议不要想避税这块,各国对于避税都有加大力度审查,到时候被查到除了补缴税还会有处罚,最好的方式就是每年分批获利汇回,x*20%(认定实现获利) > 670万 = 3350万,大大有每年获利超过3500万的能力我想这点税赋您应该是负担得起。更正 :3350万
楼主: guitarstep (欧洲步上篮)   2021-06-19 22:18:00
如果税法规定无法举证成本的部分以20%认定的话 以上述的例子来说 假如我成本1000w 照理来说700w为海外所得 所以这部分直接不提供当初券商给的损益表 直接汇回1700w 然后说无法举证成本还比较有利?
作者: ddd852 (123站着穿)   2021-06-19 22:24:00
你每年都报=免税 700万被扣20%会比较有利?
楼主: guitarstep (欧洲步上篮)   2021-06-19 22:44:00
不过刚刚看到这篇https://reurl.cc/KA0Y0M感觉不行 因为会以所得较高者计算虽然这个例子没说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有价证券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21-06-19 22:49:00
只要承办人想追查到底就不行。无法举证成本的部分以20%认定是承办人想放你一马的时候用的,不是给报税人自己用的。
作者: ddd852 (123站着穿)   2021-06-19 22:52:00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21-06-19 22:53:00
如果承办人想搞你的话,把所有交易金额列为所得发税单给你,等你去诉愿,诉愿是不能停止执行的。就算你拿出所有单据,算出正确税额并打赢行政诉讼,其间花掉的成本也要自己承担的。
作者: charliebitme (查理咬我)   2021-06-19 22:57:00
同意ddd大 那么会赚应该是每年申报(免税), 用时一次汇入当年诚实申报
作者: Brooke (Brooke-Elliott)   2021-06-19 23:08:00
跟税局打过交道就会知道乖乖每年在免税额内诚实申报是多么省事的方式….
楼主: guitarstep (欧洲步上篮)   2021-06-19 23:10:00
谢谢daze大大解释了解了当然诚实申报才是上上策啊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21-06-20 01:29:00
赚得够多,照 #1WCXNN5E 就合法的一毛税都不用缴。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