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ood板 板规 V3.91

楼主: Dilbert (嘻)   2012-12-16 23:59:37
Food板 板规 V3.91版
2017.6.4修订
◎前言:
1.置入水桶禁言期满,将由系统自动解除限制,若到期而未解禁请写信询问板主。
2.文章被删除者,若欲了解删文原因或寻回备份,请洽精华区的资源回收桶。
[请按空白键(Space)换页继续往下阅读各条规定]
◎分则:
1. 本板严格实施文章分流,不符合看板主题之文章将删除不予保留。
下列文章请至各专板张贴:
(1)网络购物或宅配到府之食品:Chat82gether板、e-Shopping板
(2)调理包、真空包、加热可食之半成品、方便面:Instant_Food 即时食物板
(3)速食(例:麦当劳、肯德基、MOS摩斯):fastfood 速食板
(4)便利商店或大卖场内贩售之食品:CVS 便利商店板、hypermall 大卖场板
(5)零食(甜咸饼干、爆米花):Snacks板、Sweet板
(6)饮料(即饮或冲泡饮品,不计含餐点之下午茶、港式茶餐厅):Drinks板
张贴第1条各项所列之文章,除原文删除,视情况最高可并处水桶禁言60天。
注:若对板规1之(1)涵摄范围不够清楚,请参阅精华区 Z-10-61 和 Z-10-65
有两篇更详细的补充说明。
2. 本板提供有限度的广宣机制,供‘餐厅’类店家自我推荐或宣传优惠活动,
但需配合下列事项:
(1) 只能发表文章,并使用[广宣]类标题,不得以推文广告。
(2) 自我推荐:一篇为限。
(3) 活动宣传:同一活动以一篇为限;
张贴一次活动广宣后未满60天,不得张贴第二项新活动。
未配合上述规定之店家广宣,初犯,劣退+水桶禁言60天;
累犯,劣退+终身水桶。推文违规广宣者,终身水桶。
※Food板目前有限度的开放广宣只接受两种形式:
(1)餐厅直接自行举办的活动广宣
(2)政府公部门、官方单位主办的美食相关活动
网络行销、广告公司或第三方(如银行、网站)与餐厅合办的间接合作活动不予开放。
3. 接受餐厅招待试吃者,张贴食记必须诚实揭露,并以[广宣]为标题,勿自创标题。
与‘同一家餐厅、业者’有关的广宣,不分张贴者为店家或接受试吃者,
须一并计入广宣额度限制-同一家餐厅两个月内广宣不得多于1篇。
团购券食记比照广宣规定办理,但团购服务缺失抱怨文则不受限制。
欲张贴试吃广宣者,请自行查询板上是否已有未期满的同店广宣,
若已有则不得张贴。违反上述规定者,删除试吃食记,水桶禁言60天。
累犯者,终身水桶;以分身ID转贴文章至板上,视为累犯,
原受处分ID与分身ID一并予以终身水桶处分。
注:1.精华区 Z-10-65 对本板可接受的试吃种类有进一步说明,欢迎参阅。
2.‘两个月’张贴限制期间,系指两个月后的同日可开放新一篇广宣。
例:某餐厅于2/28在板上有广宣→下次可贴广宣时间:4/28。
5/31在板上有广宣→下次可贴广宣时间:7/31。
特例: 7/31在板上有广宣→下次可贴广宣时间:10/1。(因9月无31日)
12/29~31间张贴的广宣,统一于隔年3/1开放张贴下一篇广宣。
3.‘同一家餐厅’定义,以同一连锁集团旗下的AA烧肉、BB拉面为例:
AA烧肉台北店←→AA烧肉台中店:皆算同一家餐厅
AA烧肉台北店←→BB拉面台北店:不算同一家餐厅
原则上,只要店名相同的各分店皆计为‘同一家餐厅’。
4. 转贴于Food板受水桶处分者之文章至本板者,
初犯,删除转贴文章,水桶禁言60天;累犯,终身水桶。
板规第三、四条所谓‘文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受处分者于PTT其它看板、
其他网络讨论区和网志(部落格)之一切著作。
5. 具备购物功能的网站网址不得张贴,违者删文。
6. 文章内食物相关字数内容低于60字,灌水文或注音文
初犯删除,累犯者除删除原文外,置入水桶禁言30天。
欲发表一行短文者,请利用推文功能。
7. 文章或推文内,不得以‘指名道姓’或是‘具有直接明确指涉对象’的方式,
对特定板友发表带有情绪化负面用语、谩骂性质之人身攻击内容。
违反者劣文退回,水桶禁言30天;推文违规者水桶禁言30天。
‘指名道姓’意指写出完整ID或以谐音中文表示。
‘具有直接明确指涉对象’意指
(1).回复文章内直接引用某版友文章并有上述情事产生。
(2).推文串内发生口角(依社会通念可认定彼此处于对话状态)
例示:
    推某Q:这样的说法是有问题的。
→某R:Q板友你简直无脑智障!
判定某R犯规。
因状况繁多无法一一列举,故具体执行由板主主观认定
8. 不论有无明确指涉对象,文章或推文内皆不得使用脏话或不雅、粗鄙字眼。
发文违规者文章删除后,水桶禁言30天;
推文违规者,水桶禁言30天。
9. 发表无关看板主题之广告,劣文退回,水桶禁言60天。
10. 发表无关看板主题之文章、情绪性的宣泄或是刻意为之的幻想搞笑文,
劣文退回,水桶禁言30天。
无关看板主题之情绪性宣泄,意指表达对特定板友之不满。
幻想搞笑文,意指凭空捏造并不真实存在的食材或餐厅场域经验。
11. 有意于Food板张贴问卷收集资料者,请先寄信向板主申请,并于信中以
文字形式或网络连结提供问卷内容供板主先行审阅,未配合规定直接张
贴问卷者,劣文退回,水桶30天。
12. 板主公告,禁止以直接回复文章方式回应。
违者原文删除,水桶禁言30天,对公告有意见者请来信讨论。
13. 非板主之一般使用者,使用[公告]标题发文者,原文删除,水桶禁言30天。
14. 对板务管理措施(如删文)有疑义者,欢迎‘来信’向板主询问,
请勿于板面上发文,违者原文删除,
若于删除后仍连续于板面上发表此类文章,水桶禁言30天。
15. [食记]类文章不可使用个人自创标题,违者删文。
例:○ [食记] - 正确
X [呆伯特食记]  - 哔哔~!违规!
X [Dilbert食记] - 哔哔~!违规!
X [食记之神] - 哔哔~!还是违规!
只要[食记]这个类别名称前后加上个人化的名称都算违规。
16. 发表以单一餐厅为内容主题的食记,标题须包括餐厅名称,违者删文。
例:○ [食记] 大口吃肉好满足,儒私魁牛排 - 正确
X [食记] 大口吃肉好满足,就爱这一味 - 没人知道您爱哪一味?._.a
若食记为多家餐厅综合评比,例:台北10家拉面店、东京14家米其林三星餐厅;
则不受须包含餐厅名称的限制,但若无足以辨识内容的标题,仍会以删文论处。
17. 发表食记须注明实际消费时间(年与月即可,不须到日),违者删文。
从他板转贴食记至Food板亦须比照办理。
18. 消费时间记载不实经检举及查证属实,水桶60天。
如何会被认定为时间记载不实?例如记载2010年/5月,但板友举证
该店于同年4月便已倒闭,即该当为记载不实。
19. 以推文回答问题或讨论时,禁止仅贴连结,而无店名与其它补充陈述。
违反规定者,水桶禁言30天。
推文内容若判定为特定网站、部落格冲人气,水桶禁言30天。
20. 使用团购券消费者,不论为正面食记或负评抱怨,皆须于标题注明“团购券”
以资区别,违者删文。
21. 手动置底发文经检举及查证属实,原文删除,水桶禁言30天。
因Cross-Post遭系统裁罚清除7日内发文者,不得旧文重发,否则适用本条罚则。
手动置底:系指自行删除旧文重发,让旧文取得较新日期排位,进而较易于
被浏览阅读。
检举证据可接受包括萤幕撷图、旧文备份或搜寻引擎库存页面等记录。
22. 发表文章附带连结,仅限下列两类:
(1) 作者本文的网志、部落格、网络相簿连结。
(2) 为解说食记内文相关特定内容而附带的页面或图片连结。
(例如餐点照片、餐厅官网或粉丝团、食材相关知识的维基百科页面...等)
除上述状况之外,禁止于板面内文前后附加其他部落格文章连结作为延伸阅读,
违反本条规定,文章删除。
本条规定仅规范PTT Food板板面发表的文章及签名档,连结后的部落格内文
如何编排则为作者自由,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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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板务管理措施(如删文)有疑义者,请养成习惯,先完成下列数个步骤:
1.熟悉板规与精华区内第一面的管理说明
内容包括下列六份文件:
14. ◇ 发问需知
15. ◇ 精华区使用方法
16. ◇ [公告] Food板 板规 V3.9
17. ◇ 电视美食节目店家查询与发问须知
18. ◇ 电视美食节目资讯请先参阅精华区第6个目录
19. ◇ 发问注意事项 (更新版)
2.阅读精华区内的其他管理疑义与沿革,
收录于精华区第一面的第10个目录:
10. ◆ 板务管理释疑Q&A
若是仍不能解答您的疑问,欢迎来信向板主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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