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民俗活动,若要改变,必须拥有当地社群的自我公共意志并主动加以进行。
这是民俗信仰的重大命魂,政府必须要正视这点,且将其列为最重要的原则。也就是说,对于当地民俗活动所做的政策,若无法得到当地信众与神明的认可,皆可视为赤裸裸的国家暴力,甚而可视为违反宪法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行为。一个优质民主社会,应该避免民粹,以及可能滋生的类法西斯狂热。
当然人权是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先不论台湾还有没有虐杀人类的习俗。在民主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之下,违反人权自然需要国家公权力介入,自不待言。
以神猪比赛来说,每一个地区祭典有每个祭典内包含固定范围的社群。比如新埔义民祭有15街庄轮值,那要不要保留这个比赛就要给这15街庄的信徒参与者去决定。
那很多动保团体说有上百位客家人连署说要废止神猪比赛,我是觉得除非你出身参与在那个地方,不然正当性有待商榷。
自然其他庙宇的做法也不能一概要求其他地区也要比照办理。
而如果说是换一种喂养方式甚至是把神猪改成面猪,只要当地居民有其社群共识并且主动改变,这都毫无疑问有正当性。
换一种喂养方式不会让文化消失,外人强加他们喜欢的价值观逼迫社群改变才会。
动保团体不是神,民俗学者亦然,我们在仪式现场都是“介入者”,没有我们的存在,仪式一样照旧进行。所以当田野现场被无端干扰时,我会选择跟这些无私分享他们生活文化的乡亲们站在一起。
尊重在地,倾听土地的声音。务必记得:我们是他者,而不是主体。
也就是说,环保人士不管是打入大庙内批评攻击,或是要求政府机关以行政行为介入仪式本身,都是反民主、法西斯主义的表现。
遑若行政机关真的以任何行政行为介入仪式,就是违宪行为。
为了迁就所谓环保普世价值,民间信仰业已被迫丧失许多传统行为,这不是进步,只是另一种形式的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