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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8-03-24 03:26:13出嫁的女儿无祭祀补助 法官:违性别平等、无效
2018-03-23 23:02联合报 记者吕开瑞╱即时报导
桃园江姓女子父亲3年前过世后,她和弟弟继承了父亲在江家祭祀公业的派下权,1年多前
祭祀公业开派下员大会,通过“应分发每位派下员补助款10万元”的决议案,但她却被排
除资格。
江女向法院表示,江姓祭祀公业以她没参加祭祀活动,管理人及监察人联席会议也决议“
己出嫁女子不发祭祀补助金”,她认为这项决议以“性别”为由剥夺她派下员权利,违反
公序良俗,打官司诉请给付补助款。
法院审理时,祭祀公业表示,江女在父亲过世后,未参与祭祀活动和清明扫墓,祭祀公业
可剔除派下权,联席会议决议“已出嫁女子不发放祭祀补助金”有效,江女无权请求发放
补助金。
江女堂弟作证,她有祭祖,连续5年都参加,包括去年清明节,江女堂姐也作证,前几年
有看到她扫墓,法官因此认定江女有参加家族清明祭祖。
法官以江姓祭祀公业派下大会通过补助案,未限制女性不得领取,管理人联席会议是执行
单位,无权推翻派下大会决议,却通过“已出嫁女子不发祭祀补助金”决议,且以“性别
”为差别待遇,侵害已出嫁女性的财产权,违反宪法保障的性别平等原则,认定违反公序
良俗,判祭祀公业要付江女10万元补助款。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04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