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1/18
新闻出处:消防新闻网
桃园消防局私将车装警示灯拆掉,当公务车使用。(黄婉如/提供)
【大纪元2015年1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市议员黄婉如18日
在议会质询中指出,救灾指挥车车顶原本配有红色警示灯,专供救灾出勤使用,桃园消防
局却在验收后,私将车装警示灯拆掉,当做公务车使用,明显有所不当,且有公器私用之
嫌。
桃园市消防局表示,由于各大队服务的区域辽阔,才会在勤余时把指挥车当做公务使用,
桃园消防大队长殷明坤表示:日前已向中央请示指挥车是否可做为公务使用,如果中央不
同意,那就回归救灾使用。
郑文灿市长强调,消防局的救灾指挥车使用必须依消防署的规定进行,市府公务车依“桃
园市政府各机关学校购置及租赁公务车作业要点”规定办理,针对本案请消防局研议清楚
,再由政风处调查是否符合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