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imi206rc (法国人)》之铭言:
: 目前在某间本土小银行上班
: 自从前年劳检严打有没有实报加班后
: 以往公司都没给报加班的
: 也开始给大家报加班费跟换休
: 有趣的是明明依劳基法加班就应该给加班费
: 但资深同仁们都把视为福利
: 现在又快到年终大家想换工作的时间
: 很好奇到底其他不是银行的金融业 人寿 投信 产险
: 加班真的有给实报吗
我有点看不懂你写的意思
首先,劳基法24条言明,加班给加班费
又,劳动部又有发函释:如果以补休代替加班费,法律没有说不行
我猜你的意思应该是:
"同事们已经很习惯领补休假了,如果今天拿到加班费就觉得好棒棒,要谢主荣恩"
是这个意思吗?
事实上,如果资方要给行员补休假,那要经过行员的同意才行,而且要有明确意思表示
例如加班申请书上特别注明:申请补休假等
如果行员不同意,那资方就一定要给加班费,不然行员就不该加班
请你务必要将"加班就是要给钱!给补休就是要行员同意,不然就不加班!"
"加班要经过行员同意,行员不同意加班五点就走理所当然!!"
这些讯息公告同仁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