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rk8086 ((.人.))
2016-04-13 00:17:17大家好
小弟目前在一间城市里的外商银行任职
因为深深感到自己能力的不足以及自身上班诸多的痛苦
所以在试用期还未到之前想离职
自己在寻找过相关劳基法规定后
知道在三个月内离职其实不需经过预告期 可以当天提当天离
但基于礼貌 所以在今天先行告知主管可能做到这周五
但是主管以无法马上找到人接替我位置要求我不能在这周离职
要求我必须等到她补进下一个人才肯让我走 说不会签下我的离职单
并且跟我说我如果在这周就离开 有什么后果要我自行负责
我重新审视了一下当初的签聘书
发现上面的离职规定是在试用期过后才有效
想请问各位如果我在我所提出的预告日离开
后续是不是真会有如她所说的有法律上的问题产生
如果有前辈曾在这任职的经验能私讯我吗
或是我有什么表达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私讯
谢谢大家帮我解答 感激不尽
其实 不用理他----有些缺 要找到下个人 要很久
楼主:
mark8086 ((.人.))
2016-04-13 00:27:00但因她不签下我的离职单无法跑流程 这样没影响吗?
作者: roland750917 (ROD) 2016-04-13 03:42:00
新人好唬啊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6-04-13 07:14:00不用预告 看你愿意待多久离职 说的自私点 跑流程关你屁事那是公司自己的事情 不过一般建议好聚好散 给老板一个时间让他找人 你也方便找工作
作者:
assa4451 (David4451)
2016-04-13 07:22:00劳基法有规定喔!未满三个月可以签完当下拿离职证明,可以检举他
作者:
Mk56 (魔导肥宅王)
2016-04-13 10:47:00老板一定会说圈子很小 你考虑清楚
楼主:
mark8086 ((.人.))
2016-04-13 12:10:00谢谢上面的各位回应 因我日后也没打算继续在这圈子 所以我想我该坚持我的立场 我打算发mail告知并也通知人资方面 不知这样是否恰当
作者:
ChenCrew (ChenCrew)
2016-04-13 12:31:00回你 告诉人资
作者: secrets (~~) 2016-04-13 13:28:00
先打电话告知人资负责离职的相关经办,并告知分行目前处理方式,最后坚持自己的立场,坚定自己立场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4-13 14:14:00不用多说什么贴个法条给人资和主管看,态度要坚定点只是记得手边工作都要处理好喔,不然会被找麻烦
作者:
owenx (欧文)
2016-04-13 14:21:00手边工作进度整理一下弄个交接清单就可以跟离职申请书一起放到主管桌上了,离职MAIL记得CC HR,然后就走吧。
作者:
pulato16 (1616161616161616161616)
2016-04-13 16:38:00很严重 主管会很不方便 就这样
作者:
kiwiwoo (MI妮)
2016-04-13 17:54:00嘘楼上,主管不方便干员工屁事,未满三个月本就没预告期间问题
作者:
skyr (skyr 旧帐号新风貌)
2016-04-13 18:15:00未满三个月不用预告,随时可以走,只是好聚好散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是要看自己的规划为主
作者: sd15 (喔不) 2016-04-20 19:49:00
“城市”的外商都是这样,卡离职率不让你走...
作者:
wadekimo (Tu m'aimes?)
2016-04-21 23:44:00以后没有打算在这圈子还鸟他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