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比较惨、比较穷、谁是低收入户?”想助人却日渐麻木的公所公务员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2025年3月14日 周五 上午10:53
公所是个贴近民众、靠近社区的公务机关,同时也是民众申请低收入户资格的第 1 关,
申请者在户籍所在地的公所交出申请资料,接受社会课承办人的审查,无论结果好坏,都
会留下一个“初审结果”。(注 1)
公所社会课服务柜台。示意图/取自台北市松山区公所网站
这些社会课的承办人在最前线扛着最大的案量,也是社会救助系统内最常被民众诟病的一
环,因为很多人在这里就“被挡下”(无法通过低收入资格),甚至有民众曾遇过承办人
用很多繁琐的规定劝说他“不要申请、申请了也不会过”,让民众连申请表都没拿到,就
打消申请的念头。
但是公所承办人真的是“冷血、傲慢、怕事、歧视穷人”吗?我与人生百味的伙伴访谈在
公所负责中低收入户收案、审查工作的文欣(化名)、小辰(化名),他们与绝大多数同
在这个职位的工作者都带着助人的想像来到这里,接受前辈的经验传承,渐渐磨成体制需
要的样子。
注 1:公所的初审工作
以审核低收入户来说,为了检视申请人的条件是否符合《社会救助法》的低收资格,承办
人需要检视由申请者提供能证明身分和财产状况的书面资料,例如户籍誊本、身心障碍证
明、家庭成员相关资料等。
除了这些书面资料,也可能会到申请者家中进行访视,进一步确认对方的实际生活状况。
无论初审过与不过,有的县市公所都会再送到社会局处“复审”(例如宜兰、苗栗);有
的县市公所只有在公所初审“不通过”时,才会再送到社会局处(例如台北市)。
各县市公所在低收审核工作上,有不同的流程制度。
会担心我的审核考量正确吗?想要“多做”却力有未逮
文欣大学时念文学,对公众议题有兴趣,因缘际会来到公所社会课做约聘人员,期待能在
这里帮助需要的人。
开始工作后,他的热情马上被现实拷问,“谁才是需要(救助)的人?”、“为什么没有
足够的时间了解民众的需求?”、“我的判断正确吗?”
文欣被数不尽的申请案淹没,时常要很仓促的做出审核决定,就算他愿意多花时间跟申请
者沟通确认,甚至下班后亲自去申请者家里访视,还是常常力有未逮,担心自己做得还不
够。
然而多花时间与民众沟通、访视,在社会课都不是常态,“前辈不太会做这些事,他们说
文欣你这样太浪费时间了,没有人这样做。前辈不这么做,我这么做就显得很怪。”文欣
说。
通常入家访视,是在公所确定收案后由申请者居住地临近的里干事去进行,里干事会协助
公所核对申请者的资讯是否属实。
否则承办人一天经手那么多案件,不可能每一件都亲自访视。
文欣指出,大多数里干事都满勤劳执行访视工作,但偶尔还是会耳闻,有些里干事直接请
对方来里办公室“填访视表”,这就让访视的主要目标—— 亲自确认申请者的实际居住
状况,变得格外讽刺,也让文欣更加觉得,自己只待在办公室是不够的。
许多时候光是确认对方是否“实际居住”(在登记的户籍地),就已经让文欣感到无力。
文欣 3 年前曾经手一个案子,申请人家里的状况非常需要协助,他在审核过程都有提供
有效力的证明(例如法院刑事判决、医疗证明等)去佐证家里的状况。
唯独是否实际居住在户籍地这点,里干事和文欣反复在各种时间去访视申请者,却都遇不
到人。
这个案子最后文欣以“访视未遇”为由,判定申请者没有住在该县市,不予通过。(注 2
)
注 2:台湾社会救助的“户籍规定”
目前在台湾要取得低收身分,依法只能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政府申请,而且需要实际居住
于户籍地。但因就学就业等原因,“人籍不合一”情况在台湾日趋普遍,民众可能已经搬
离户籍地,实际居住地又不允许放户籍(例如房东不愿开放放户籍,房客不敢违背房东)
。
2024 年 4 月卫福部提出《社会救助法》修法“草案”,删除了法条中“应实际居住于户
籍所在地”等字样,也就是民众还是要向户籍地政府申请,但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在户籍地
也没关系。
最终是否会修法通过,还需待立法院决议。(参考报导:社会救助修法特辑:排除穷人的
济贫法)
发出审核未通过的公文后,文欣打电话跟这位申请者说明理由,得到对方很多攻击性的回
应,虽然他不太记得细节了,但让文欣不舒服的感觉还是很深刻。
当时,申请者非常有情绪的表示:“你们来访视的时间,我就是在工作没办法在家,为什
么没有人能体谅我的困难,为什么你们公务员都这样。”
虽然文欣觉得不太可能(每次都因工作不在家),但我们访谈文欣的当下,文欣还是没有
把握:“万一他讲的是真的呢?万一他真的住在那里,那我这个审判是不是就有瑕疵?我
永远都不知道,我这个决定是不是正确的。”
尽管文欣跟同事讨论这件事,大家都跟他说“你去访了没有人,这就是事实”,但这还是
他工作 2 年间最挫折也最无力的案子:“谁又知道那是不是事实?而且他在电话里是真
的很生气很难过,他那些诊断证明跟判决书确实都是真的。他无法被访视到让我很无力。
”这是文欣。
依法行政的“助人界线”:无法看见人变好、失去助人工作动力
文欣说刚开始工作会有成就感,但后来案件真的太多了,就到了麻木的状态:
“这工作一开始一定是偏向‘助人’的角色,但随着案件量越多,你心中就会有一条线开
始画出来了—— 什么样的人更惨?就比较像是‘资源守门人’,因为你看多了嘛,麻木
了,你心中就会觉得说,应该有比这个人更需要被帮助的人。”
审查工作做得越久,文欣觉得这条线好像越来越紧,“我不会说(这条线)非常坚定,但
有个基本的准线,我们会看这位民众身障与否、是否有工作能力、有没有小孩,有没有自
己住的房子很重要。”
文欣强调,刚到这个环境时,每个人都在摸索这条(审核)过与不过、依法行政的线是什
么。
最后就会摸清楚,这条线是《社会救助法》里面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本身都带着道德默认
——
例如,16-64 岁的工作人口就是“有工作能力的人”,审核收入时会强制计入基本薪资(
虚拟所得);但身障者工作能力不佳,可以折扣计算虚拟收入......所以不是穷就该被救助
,还要符合这条法规背后的道德基准才值得。
尽管文欣逐渐抓到了这条判准,但并不代表工作变得轻松或更有成就感。对于每天都要经
手这么多案子的承办人来说,很难有心力去追踪一个低收家庭的变化。而帮助人变好,却
是助人工作的动力来源。
“这个机器般运行的方式,可能跟我想的不太一样”,文欣有点无奈的说。最后他离开了
公所,就跟许多曾进到这个体系的人一样。
“实际上我们不太好‘帮人’,我们不依法行政就是有问题,这是一个难处。我觉得满多
(低收资格)的规定,对民众来讲可能是很艰困的,因为我们立场不同。”文欣如此评价
这个工作。
就算知道申请者的难处,承办人可能也没办法协助申请者找到解套的方法,更困难的是,
当每个来申请的人都说自己有难处时,承办人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跟心力去辨认,谁才是
真正有难处的人?花太多时间在一个案子,会不会漏掉更该被帮助的人?
“可是细思下来,也许这些人都应该需要被帮助,是制度没有照顾到这些人。制度筛掉了
很多人。”文欣说。
民代施压关切、承接民众怒气,工作者成代罪羔羊
另一位公所承办人小辰,原本是其他职类的公务员,后来对社会政策和救助业务有兴趣,
转调到公所社会课,已任职超过 5 年。
相对于文欣的年轻热血,小辰就像是在办公室的另一种典型,他觉得审核工作一切都是“
依法行政”,大多是纸上作业,“我们的角色就是你符合就给(补助)、不符合就没通过
。如果他来申请没有过,我们公文都会写好原因。”
秉持依法行政工作的小辰所碰到的困难,就不是修法或修改制度可以解决的了。
小辰曾遇过不少民意代表关切的案子,被找去开协调会是常有的事,但他看不惯有些民众
一碰壁就想透过民代施压来取得低收资格,也遇过民代在民众面前羞辱公所人员,好让民
众觉得自己有民代当“靠山”可以申请到低收资格。
小辰曾遇过一个申请者,因为卖房子有一笔财产交易所得,但他交代不清楚这笔钱后来花
到哪去,所以申请不过。
这个申请者跑去找民代,民代又开了协调会把所有人找来讨论。
结果民代也被小辰说服了(需要交代清楚卖房所得,否则不予通过),这位申请者只能点
头答应会补上相关文件。
绕了一圈又劳师动众,这位申请者仍然需要补件,并没有什么改变,就是让所有人变得更
加疲乏倦怠。
“压力是来自我们很忙的时候,我还要为了这个事出去,你知道吗?我出去来回花多久时
间,要不要 1 个小时起跳?我们每个人都负责几百个以上的案子,然后课长还要陪我们
去,全部人都要重新了解这案子。”小辰无奈的说。
不只是民代的关切让工作烦闷,每年 9-12 月的低收“总清查时期”——
公所和社会局处必须把所有低收入户的案子再覆核过一遍,包括每个个案家庭的财税收入
、财产变化,确认明年度是否还符合福利资格。
每年都能看到有同事撑不下去,小辰无力的说:
“从 9 月开始忙到 12 月,案件量太多,常常带回家审到凌晨 2、3 点。”
这样的案量是公所的日常,但是只要稍微出个差错,却会直接影响到一户人家的生计(注
3)。
所以总清查后的隔年 1 月,往往是公所承办人被“拍桌子”的旺季,无论审核是否确实
出了差错,只要民众福利被取消了,必然得承接民众的怒气。
小辰模仿著民众悲愤的口气:“什么人给我出来!为什么我不过?我们生活怎么过?我们
都靠这个(补助)!”
注3:覆核结果可能让民众面临“断崖式脱贫”
许多低收入户在自立过程中,因开始打零工、兼职,即使工作所得还无法完全负担生活,
却因为家庭总收入增加,在覆核时已不符合低收资格,被取消现有福利。
又因为现行《社会救助法》把许许多多一个人生活在世上需要的保障和必要开支,跟中/
低收入身分挂勾,包括学杂费、医疗费、看护费、房屋租金、有线电视费、国民年金保险
、长照补助等。其中,低收入户的补助项目和费用更多。
也因此,一旦取得低收入证明,通常可大幅降低生活开支。
反过来说,一旦突然失去,对经济陷困的家庭来说,往往都是禁不起的变动。
(参考报导:【消失的穷人3】再苦也只能苦孩子:禁不起“断崖式”脱贫,全家想办法
继续当穷人)
就算在公所总清查没过,还会送到社会局处复审,但对民众来说,公所承办人最靠近他们
,同时也成为福利被取消时的代罪羔羊。
“你觉得我们审错,你提申复我们就再审一次。那大部分结果就是一样啊,我能怎样?”
小辰对这件事似乎已经感觉不到同理,更多的是自我解嘲的无奈。
文欣和小辰的做事风格明显非常不一样,但公所承办人的位置,常态性的面对民众最直接
的情绪、过多的案量,还有民意代表时不时的介入,在在让这份工作显得先天不良,又后
天失调。
在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使制度变得更好?
本文作者:周上智(人生百味研究员) 由 Right Plus 多多益善 授权刊登
编按:
在台湾,严苛的低收申请门槛导致许多贫穷家庭生活受困,却被排除在社会救助之外,相
关法条亦年久失修。数个长年服务贫弱者的民间团体因而组成“社会救助修法联盟”,在
2023 年正式启动修法倡议。
其中,服务无家者的团体“人生百味”观察到,每当修法联盟提出制度性问题和修法诉求
时,常常收到公部门的回应:“我们只能依法行政”、“公部门能做的有限”,从他们的
回应中,总能感受到紧张和压力。
人生百味因而开启了访谈计画,总计访谈 10 位现在(或曾经)执行低收审核业务的公部
门工作者,希望从另一个角度理解制度究竟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连工作者都紧绷、受伤
?并与多多益善合作规画为【低收送审后,公务员怎么了】专题。
本篇为特辑第 1 篇,由人生百味研究员周上智主访&撰写,带读者进入审核的第 1 关“
地区公所”,看见公所承办人如何审核案件,又为何渐失助人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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