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萃文(大学助理教授,辅仁大学法学博士)
(原文刊载于自由时报言论广场)
考试院会通过国防法务官考试办法修正案,表示112年国防法务官考试,第一试以需用员额3
0人加2成足额录取36人,第二试口试仅到考24人全数录取。放榜后实际受训人员仅16人,因
此调高一试加成录取比例,并增设正备取制度。12月又将举办第2次国防法务官考试,希能
快速补足军法人力缺口。
今年1月考试举办前,笔者多次投书疾呼国防部公布的考试科目,应完全比照现行律师、司
法官考科,另加考“陆海空军刑法”及“军事审判法”这两科普通大学法律系从未开课、市
面上亦无教科书之专业科目。但法务官的待遇仅比照现职军官,一般大学生还要先接受数月
入伍训,并外加实务训练才能任官,扣掉为准备律师司法官考试来练笔的,实际报到情形恐
不乐观,竟不幸言中。
随着明年1月1日役期即将恢复为1年,国防部精心安排役男44周精实训练,包括驻地训练18
周、专精训练7周、基地训练13周及联合演训6周,训练内容有驻地、专精、兵科基地与联合
演训,用心极深;惟近来接连爆发4个月军事训练役20多人集体斗殴、营内违规饮酒并使用
相机拍照炫耀、持榔头殴打长官头部等事件,将来役期延长且训练更精实下,军队纪律要如
何维系?难矣。
民国102年发生洪仲丘案后,政府彻底冻结“平时军事审判”,在行政纪律罚方面,悔过(
禁闭)等惩罚措施虽几经改革,强化程序正义,但为避免洪案重演,实务上几乎未送悔过(
禁闭),制度如同虚设。尤其部分法律学者甚至主张完全模仿德国法,连悔过禁闭等轻微拘
束人身自由之惩罚措施,亦应修法改为法官保留,部队主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下,管
理如何落实。
按“朝令有错,夕改何妨?”兵役政策缩短为4个月,是在国、民两党主政下接力完成,无
法苛责单一政党。观诸目前各党候选人皆以大局为重,支持恢复1年兵役,恢复“平时军事
审判”亦当如是,考量军事犯罪强调速审速结的特性,恢复军事检察体系或重置一个审级军
事院检,避免影响部队管理,已是当局迫在眉睫需思考之议题。
至于细部配套措施方面,国防部允宜思考大幅提升国防法务官加给,同时函请考试院适度减
缩应试科目,增强诱因,让军队及社会各界对国防法务官能有一定程度的敬重;果如是,当
能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投入军法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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