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考上理想的大学,但因家贫无力就学,便向好友乙借款新台币10万元,以支付第 1年的
学费及生活费。甲就读大学期间,虽一直半工半读拼命打工,但仅能支付自己的学费及生
活费,而无余力偿还对乙的债务。乙见甲认真向上,便对甲表示,“欠我的钱不用还了,
你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吧!”但甲不愿意接受乙的好意,认为自己终有一天有能力清偿对
乙的债务。依民法规定,下列何者错误?
(A) 甲乙间就10万元成立赠与契约
(B) 乙表示欠的钱不用还了,就是免除甲的债务
(C) 免除为单方行为,于甲了解时发生效力
(D) 免除为债之关系消灭的原因之一
答案A
109 交通事业铁路特种考试_佐级_事务管理:法学大意
想请教这题
甲如果接受乙的免除债务 是不是就可以算是赠与契约了?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3-05-18 13:33:00赠与是债之发生,双方契约行为。免除是债之消灭,单方行为。
作者:
vendor (这是我用生命画的魂)
2023-05-18 14:19:00赠与是双方契约,一方说我送你10万喔,另一方说好啊,这样才成立。一开始契约成立时双方认定是借贷,怎会中途转为赠与?应该是债权人免除对方债务不用还才对。以上有错请纠正。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18 16:21:00甲乙如果真的想要借贷+赠与 再债务抵销也可以只是本题乙拒绝 自然没有赠与契约成立
作者:
kanna ( ̄︶ ̄)
2023-05-18 19:31:00“先借贷再免除”跟“赠与”是两回事,从起始点就不同
作者: a2161 (a2161) 2023-05-19 09:42:00
只要甲了解乙有免除债务行为,二人的债务关系就消灭,就算甲不接受也一样,因为免除债务是单独行为,不需要对方同意
作者:
kilof (KiLoF)
2023-05-19 10:01:00免除是意思表示 赠与是新的契约债权债务关系
作者: a2161 (a2161) 2023-05-19 10:22:00
如果乙表示将其对甲之债权赠与甲,甲也表示同意,债之关系因混同而消灭民法第344条:债权与其债务同归一人时,债之关系消灭。但其债权为他人权利之标的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作者: jjiimm (ㄚ光) 2023-05-20 21:31:00
说实话A也不能排除,因为有可能是假贷款真赠与,如果认真计较还要看是否有还款的期限利息,以及是否有作为免除赠与税的免除,不过10万应该还是赠与免税额内,如果是1000万就更有可能是假贷款真赠与如果这样出就太机车了,而且选择题就是选相对对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