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大学生毕业生可报考国防法务官 以军官身分任用
考试院院会今(20)日通过订定国防法务官考试办法,开放一般大学毕业生报考,考试将
分笔试、口试两阶段进行,取得考试及格证书者将由国防部以军官身份任用。
考试院说明,根据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第3条之1规定,国防部为了办理国防法律事
务,设置国防法务官。国防法务官考试将分笔试、口试两阶段进行,笔试应试项目包括宪
法与行政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陆海空军刑法与军事审判法、国文
(作文)与英文,共5科目。笔试通过者经国防部指定的国军医院办理体格检查合格后,
才能参加第二阶段口试。
考试院表示,一般大学毕业生,只要符合20岁以上、32岁以下皆可报考国防法务官考试。
该应考学历资格条件主要是参考律师、司法官考试,并依照现役军官、后备役军官、未具
现役或后备役军官等3种身分,分别订有年龄限制所制定。
考试院说明,经由该考试录取的人员如果是后备役军官,或者是未具有现役、后备役军官
资格者,必须依国防部规定,办理志愿入营或入伍,取得现役军官任职资格,才能接受由
国防部办理的国防法务官专业训练,完成专业训练且成绩及格者,将取得由考试院发给证
书,并由国防部分发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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