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袋地请求权应定什么处所及方法,你有头

楼主: st305018 (十者)   2022-10-16 21:16:23
民诉第一题、袋地请求权存在,法院应审酌什么因素?
你有头绪吗
作者: Kirihime (国足圣僧臭脚盲僧)   2022-10-16 21:17:00
我往形式形成之诉去写欸,综合个案一切事实情状,为妥善符合侵害最小、纯为通行必要之通行处所、方法
作者: blueberrypie (我爱樱桃派)   2022-10-16 21:29:00
写作文...用自己的脑袋想要审酌什么,写出来感觉根本不像在写民法,呵呵,惨
作者: u038321971 (EasonPAL)   2022-10-16 21:30:00
同一楼,但我忘记是名词,只有提到诉讼非讼化XD
作者: Kirihime (国足圣僧臭脚盲僧)   2022-10-16 21:31:00
我反而没提诉讼非讼化这件事欸,但形式形成的关键字“声明非拘束性”我有写出来
作者: coolcoolder (酷酷德)   2022-10-17 00:11:00
法院案由都是分确认通行权 不是确认之诉吗XD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2-10-17 00:25:00
不仅要确认有此权利存在,还要酌定路线及范围,应该是形成之诉。跟分割共有物一样,不受当事人声明拘束
作者: rockido (123)   2022-10-17 00:27:00
给付 确认 形成 都有可能在通行权事件发生~声明1:确认原告对某地有通行权存在(确认)声明2-1:确认原告就邻地有如附图某A方案通行权存在(确认)声明2-2:请法院依职权择定通行之范围方法(形式形成)声明3:被告就声明范围2(含2-1、2-2)范围内,不得有妨碍(或排除某物)之行为(给付)以上通通在一道程序中都可能提出 1到3全部主张也是常见
作者: sorrows (苗栗小五郎)   2022-10-17 02:29:00
楼上有道理喔 我怎么没想到呢?敲头
作者: Kirihime (国足圣僧臭脚盲僧)   2022-10-17 03:11:00
哭啊,我没写给付的,压根就没有设想到,但我确认和形成有写,加上前面规范目的那个随便写随便有分,相邻关系的规范目的都嘛那套
作者: caprigemi (小树)   2022-10-17 03:38:00
楼上好强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2-10-17 04:01:00
12楼好完整!佩服。
作者: howard840531   2022-10-17 04:07:00
12楼也太猛 ☺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儿)   2022-10-17 05:51:00
不作为给付?如果这样也算,所有的形成诉讼都要加这个不作为侵害给付?
作者: rockido (123)   2022-10-17 06:32:00
未必是不作为呀,实务上很常见在声明2-1A方案中,因为邻地所有人在原本袋地所人原本可通行的A方案边界上,设置栅栏、铁围篱、盆栽等障碍物,所以袋地所有人除确认通行权外,在声明3中请求邻地所有人要排除障碍物
作者: breeze1022 (())   2022-10-17 06:34:00
最高法院110台上2771号判决
作者: rockido (123)   2022-10-17 06:36:00
嗯~~~最近最高院好像有则不通行权判决有提到通行权纷争的三种诉讼类型,印象是110台上2771
作者: breeze1022 (())   2022-10-17 06:36:00
感谢梓潼老师考前讲座 让我ㄅㄞ的出一些东西
作者: m54k600ive80 (slenderBoy)   2022-10-17 07:23:00
作者: brian900530 (LmWAng9)   2022-10-18 04:33:00
作者: Taiwannapa1 (喇叭)   2022-10-18 04:43:00
干你娘
作者: gs1 (Zzzz...)   2022-10-18 05:31:00
哈哈哈 若真的是姜 那就完全不意外了 比邱派还扯的一个人猫空这次又要完胜了
作者: Kirihime (国足圣僧臭脚盲僧)   2022-10-18 06:30:00
请问所以那题共同诉讼有合一确定必要吗?我完全看不出来欸...两块地哪有同胜同败必要....?ok,不查还好,一查发现居然要类推变成必要共同,我操,什么垃圾东西,文义上看不出来的东西,就考你知不知道实务见解,考这种东西到底是彰显自己的优越感还是因为自卑感作祟觉得大家不知道自己的研究内容所以趁著有机会出题赶紧把这当研究所考试出?
作者: oswiecim   2022-10-18 07:10:00
有种程政大讲当年独门暗器的既视感了 只能期待有没有良心的阅卷老师了 但考选部又封杀三阅 实际上要矫正回分数也很有难度 改革改革 改回20年前 真是佩服法律人 哈哈当年刚改制 还说考题会请其他老师看过 今年这种惨况实在令人怀疑 法律学科 玩了20年 一点进步都没有的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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