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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读医师法 外国学历报考医师国考条件趋严
2022-05-30 18:27 联合报/ 记者张加/即时报导
立法院院会今三读通过卫福部“医师法”部分条文修正,明定持外国学历报考国内医师考
试者,需先通过学历甄试,但美国、日本、欧洲等九大地区或国家的医学院学历,且具合
法注册医师及执业5年以上者,免经学历甄试。
卫福部今发布新闻稿指出,有鉴于近年持国外学历报考我国医师、牙医师考试人数逐年增
加,为维持国内医师与牙医师人力培育制度完整,避免人力供需失衡,影响医疗品质,爰
提案修正医师法部分条文;此法实施后,自112年1月1日起进入国外大学、独立学院医学
系、牙医学系就读者,毕业返国报考医师国家考试前,需先通过学历甄试。
根据修正条文,持国外学历参加医师、牙医师国家考试前,一律先经学历甄试;但基于信
赖保护原则,明定111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九大地区或国家者,得延用修法前规定,免教
育部学历甄试;又修法后,对于已在九大地区或国家之合法注册医师,并已实际执行医疗
业务5年以上者,得免学历甄试。
修法重点尚包括:放宽医师执业登录场所及支援报备管理规定,增订教学医院接受外国医
事人员从事临床医疗训练或教学的申请程序及应遵行事项的法源,并参考其他国家作法,
新增短期行医证的申请要件及管理规定。
卫福部表示,此次修法,将可进一步完善国内医师人力规划及管理,亦有助于国际医疗交
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