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考试、上榜、落榜、读书...等心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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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分:
国文:59
法英:66
民法:69
刑法:61
刑诉:44
民诉:52
破产法与消债:56
强执与非讼:54
录取标准:59.53
总成绩:57.3
结论未录取。
这是司事官法律事务组的考试,我算准备了两年了,不过我程序法的确比较不在行,
所以有写错满多点的,导致分数不高,我算是购买函授的方式去学习,因为其他时
候我还要上班,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全职准备,函授光盘并没有看完,后来怕来不及,
就是一直看考古题,并试着自己找答案来写,也上网查资料,不过函授发的书,都
有细心的看完,但记忆有限,无法记得太多,最后复习的时候,就只能一直找题目来写,
结果就考差,不是很理想。话说回来,这考试录取名额真得少。我只能期许自己再多
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