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酒后驾机车,遭警员临检查获移送地检署,检察官侦查后,为缓起诉处分。嗣 甲在缓起诉期间,向不详姓名友人借用机车,未料竟系赃车,遭警员查获移送侦办, 检察官侦查数月,无法确认甲之辩解属实,遂以甲涉犯窃盗罪提起公诉,其酒后驾 驶罪之缓起诉处分,于缓起诉期满后,遭撤销,并就甲所犯酒后驾驶罪提起公诉。 惟甲涉犯之窃盗罪,最后经法院判决无罪确定。
请问版上大大:
缓起诉期满还可以撤销吗?我的理解是期满该案就确定了,除非有Ꜳ60情形,否则不得再行起诉。
为何本案期满后还可以撤销?还是实务上仍保留缓起诉期满后仍有几天缓冲可以撤销缓起诉?又为何本案检察官不在期满前就撤销缓起诉,非得等到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