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110年司特刑概

楼主: leokuang (kuang)   2021-11-01 15:26:59
第19题
甲抢夺路人乙之背包,得手后逃逸,路人丙见义勇为在后追捕数分钟,甲见无法甩掉丙,情急之下将背包丢弃。甲之刑责为何?
1.抢夺既遂罪 2.抢夺未遂罪 3.甲不成立犯罪 4.准强盗罪
不是未稳固丢弃算未遂吗?直接写2...
第21题
甲酒驾遇到警察临检,伪称未携带国民身分证,并在警询笔录冒用其弟弟之年籍资料签名及应讯,甲构成何罪?
1.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
2.行使伪造私文书罪
3.伪造公文书罪
4.伪造署押罪
看类似解答书,都是1,答案怎么说是4...
作者: Misoshiru (味噌汤)   2021-11-01 15:29:00
19题应该是比较小的动产抓握的时候就既遂了?
作者: stanleyqdi (屎蛋礼)   2021-11-01 15:29:00
第21题 警询笔录不会成立A选项的罪 详细理由可以去google找看看 但第一题我也不解XD
作者: Misoshiru (味噌汤)   2021-11-01 15:30:00
21题应该是因为警察作笔录还是有确认身分对不对的义务
作者: HunsKing (SmallSausage)   2021-11-01 15:49:00
第19题,是否建立紧密持有只是行为是否终了,在取得财物的当下就已经既遂了第21题我会选使公务员等登载不实
作者: wekax06 (wekax06)   2021-11-01 15:56:00
伪造署押一定有吧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如果机关有审查义务就不会成立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11-01 16:21:00
倒是想问第二题 可能被发现 这样算失败未遂吗只是介于有发现跟没发现之间用法兰克公式 我能且我愿来看 84符合中止未遂吗
作者: muaci (无)   2021-11-01 16:30:00
笔录内容无法审查?这样写太奇怪了吧因为笔录内容就是对方说的话,不会有登载不实的问题所以用这个当理由很奇怪
作者: Kamehame (LumineRalne)   2021-11-01 17:38:00
窃盗只要建立自己的持有就既遂了啊 有没有稳固持有只是行为结束了没(可以讨论阻却违法事由 详细可以看109司特三等刑法第一题)抢夺也是一样 真的有在讨论稳固持有=既遂的是强盗准强盗但准强盗既未遂实务是看前阶段窃盗抢夺行为既未遂而定)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别忘了条文中有“明知为不实而使公务员登载”啊 笔录是依据犯嫌说的话如实记载 并没有不实
作者: Misoshiru (味噌汤)   2021-11-01 18:00:00
楼上这样怪怪的吧 甲一定是明知不实阿 问题是警察对于谎报身分的嫌疑人有没有审查义务如果有 那甲就不会成立214另外原PO说周易的书b-3-158我怎没这页XD 是哪一本?
作者: shown8520 (我没梗)   2021-11-01 18:09:00
管见以为214的不实是指文书记载的内容有背于事实,而警讯笔录表彰的是警讯当下的应答呈现,只要是如实记载应答的内容就不构成本罪。至于应答内容是否真实应该与本条无涉有点像是法庭上作伪证,除了伪证罪不会再成立214的概念
作者: xgMd1trtw (john77mditrtw)   2021-11-01 18:54:00
第一题都已经得手稳固持有了 一定是既遂 跟他后续丢弃的行为一点关系都没第二题就是很单纯警察有审查义务 所以不会成立公务员登载不实 自己在这边还真的没看过警察临检单有啥正反两说... 坦白说这两题都是非常基本的万年考古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11-01 19:07:00
第二题我选行使伪造私文书...签名不是在符合文书定性下为文书吗笔录上的签名证明自己是该人且符合稳固及担保性啊
作者: realkyo ( )   2021-11-01 19:56:00
不自证己罪=>被告有说谎的权利=>笔录不会成立登载不实
作者: joker7788996 (乔克七八九六)   2021-11-01 19:57:00
我也选行使伪造私文书 理由同楼上楼上上
作者: Misoshiru (味噌汤)   2021-11-01 20:17:00
看到了 原来是倒数第二页刚刚翻太快 看来真的有疑义等老师回复私讯看看吧
作者: wekax06 (wekax06)   2021-11-01 21:19:00
伪造文书应该是要能证明看起来笔录是他做的吧 可是是警察做的 他只有签名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1-01 21:34:00
警询笔录不是私文书呀…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11-01 21:37:00
我们指签名啊...签名在符合文书定义下得为文书啊例如罚单上签名 有证明自己是本人 且罚单上签名栏有稳固功能 且签名本身有名义性
作者: Smallpiggy (Smallpiggy)   2021-11-01 21:39:00
感觉大家把题目想太难了XD 司律一试和司特思考方式差很多 做三年考古就发现司特民法刑法不会出的刁难甚至非常平易近人 真的就直观选就好了 第一题他建立持有就既遂了 (有些题目会出在偷时恰巧被看到,那才有讨论空间)这种题目或多或少也有看到 觉得此情状已经很好分辨了 第二题就考审查义务 而且简单想D 必定成立然后B是因为不是要证明这张单子是他做的(这笔录是警察做的)
作者: wekax06 (wekax06)   2021-11-01 21:40:00
那这样217存在的意义是?
作者: Smallpiggy (Smallpiggy)   2021-11-01 21:41:00
we大你是回我还是M4大?
作者: ghoul125 (午夜小肚肚)   2021-11-01 21:41:00
我直接上95台上1331号判决吧https://i.imgur.com/XEBLWXF.jpg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11-01 21:42:00
签名是他签的啊 笔录要签名耶(刑诉43-1准用43条)有实务见解我认了更正 43-1准用41
作者: qoo53895 (阿康)   2021-11-01 22:22:00
19题可能因为是丙在追21题是因为签名他签的
作者: wekax06 (wekax06)   2021-11-01 22:23:00
am大抱歉 我在回M4大
作者: qoo53895 (阿康)   2021-11-01 22:24:00
警询笔录只是一个纪录陈述的文件
作者: wekax06 (wekax06)   2021-11-01 22:24:00
自动选字打错了 楼上是small 大 抱歉
作者: eten (eten)   2021-11-01 22:56:00
临检、侦查、审理笔录制作前第一个标准步骤是人别询问题目明示故意写伪称忘了带身份证就是暗示无法进行实质审查刑214是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判断真伪 笔录是当事人说啥就是照打笔录真伪与否是检察官跟法官的事 所以214不会成立 217该当临检笔录又非有具结 甚至164Ⅱ顶替罪也不成立(多打)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1-11-02 11:23:00
签名不叫行使文书,笔录是记载"怎么说"与"内容真实"与否无涉如果要有登载不实的话是没这么说却这么记
作者: 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2021-11-04 19:15:00
就第19题,不然你认为什么时候才会既遂? 如果认为是要跑到没有人追才会既遂,那等于是让既遂与未遂的基准,取决于有没有在后面追的荒谬结论。就第21题,就行政处分相对人签名的部分,根本没有文书可言,相对人签名时警察并没有在制作文书。就应讯时也没有不实的问题,因为相对人说什么,警察就纪录什么。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11-07 00:43:00
刑法第二题想问觉得可能被发现而放弃犯罪这样算失败未遂吗?如果以法兰克公式来看 我能而我不愿来看可能被发现代表仍有可能“没”被发现之可能那么仍有“我不愿”的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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