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民法承揽请求权问题

楼主: cc80435 (我其实很爱你)   2021-05-27 13:28:32
问题:
甲委托乙室内设计公司进行室内装修工程设计及监造服务,并明订5万元为服务报酬
合约并明订工程金额暂估为XX万元,经数月工程完工后,乙就室内装修工程办理工程结算
超出原定工程总金额约19%,乙仅表明是随工程进行期间按甲指示调整工作项目
超出工程总金额部分系属合理追加,但甲抗辩签约前已表明施作项目和范围
且签约后直到完工乙均未提及工程会有价金追加部分,其要求超出工程金额部分无理
请问:
1.甲得否依民法490条要求乙给付报酬?
2.乙得否依民法506条解除契约?
3.本题甲乙双方就工程追加部分有所争执,其举证责任是在谁身上?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1-05-27 17:45:00
司律考题?民法民诉一起考喔
作者: dd525252tw (derder)   2021-05-27 21:37:00
看起来像是法律问题,包装成考题
作者: MosDonalds (摩斯当劳)   2021-05-27 22:06:00
看起来是把你自己遇到的问题包装成法律题目…… 这边不是法律咨询板
作者: kilof (KiLoF)   2021-05-29 13:40:00
看契约约定 是总包还是实作实算还是混和
作者: ppingin (唉)   2021-06-01 02:15:00
契约定性有法律上争议,自己去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