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问行政诉讼法196条跟8条2项的区分 ??

楼主: gs1 (Zzzz...)   2021-05-15 21:22:07
请教一下
有通说定见吗
我原本是看李建良的分类
后来又找实务
后来又看林清的 似乎都有点不同
我原本的建立概念是
196条1项是执行不法结果排除
8条2项不当得利返还给付
但奇怪的是
李建良前面撤销诉讼的时候 提到先缴纳空污费案例
撤销后 是不当得利返还
却又是用196条1项 分类有点前后矛盾
但实务有找到明确提到条文的 (判决通常没有)
则似乎是把196条1项跟8条2项混用 没有啥区分
而且也都有称不当得利
而林清似乎是用金钱8条2项 非金钱196条来区分
请教一下 是太钻牛角尖
还是这个原本就还没有形成通说呢
谢谢
作者: wowisgood (寻)   2021-05-15 21:39:00
看过林清的解题书就再也不信他了QQ两者应该没区别实益与标准
作者: M4Tank (M4Tank)   2021-05-15 22:43:00
196条1项恢复原状2项是不能恢复时转确认已执行的处分违法8条是一般给付诉讼差别在于196条不是诉讼种类不能单独存在而8条是是单独存在
作者: wowisgood (寻)   2021-05-15 23:59:00
原PO是问8条2项..其实都是附随4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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