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扑马刑总相当因果关系的写法

楼主: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11-23 13:51:32
如题
小弟教科书是看林钰雄老师的刑总
参考书则是看扑马老师的刑总
对于日派 德派 在因果关系认定上的差异很清楚没有混淆
个人认为客归有些矛盾点又不是很好用
因此本人是采相当因果关系
也了解在考试上不该混用
扑马老师在刑总最后一页亦有批评实务目前混用、混淆不清
但在阅读扑马老师的解题时,发现老师在因果关系的检验流程,是教大家采用
条件+相当(反常+贡献)如
http://i.imgur.com/8xQSJfD.jpg
http://i.imgur.com/ESXLcDw.jpg
而贡献的部分,却是写“依风险实现而论”
这样不就是将相当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理论中的“风险需实现在具体结果上”的检验标准混用吗
在考试的时候这样写不会有问题吗?
请求各位大大解惑,感激不尽!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11-23 14:16:00
我想台北大学沈伯洋教授如果改到这样的写法应该是会给分的
作者: cukesdubie (Alan)   2020-11-23 14:33:00
确实是,但假如这题只有这个考点,或许像扑马这样把实务采的相当因果关系跟德派的归责理论都跑一遍或许可以加分?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0-11-23 14:45:00
建议你放弃扑马的日派吧 现在几乎没有日派学者在出题了 他这题是分别用相当因果跟客观归责来判断过两次比较单纯 可是万一你遇到容许风险的争点你就没办法这样写了 因为日派跟德派对于容许风险的判断位置完全不同 所以建议你要就选择纯日派 不然就纯德派
楼主: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11-23 15:09:00
扑马老师在这个章节的解题统统加上了“依风险实现而论”,后续章节的拟答也几乎都有写“有/无反常”+“且风险实现在结果上”,更加深我的疑惑...但如果这题是用相当跟客观判断两次,在“又依风险实现而论”一段的结论写“否定因果关系”而非客观归责,是不是有混用的矛盾所以各位大大是否不建议现在的考试再采相当因果关系还请解答 谢谢!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0-11-23 15:24:00
扑马这边虽然用了像德派的风险概念,但是他还是在用相当因果关系判断。他前面应该有写相当因果关系的主要判断标准跟附随判断标准,他只是用那两个标准来判断,并没有使用客观归责理论。完整的客观归责不会只有这样的内容,还有“风险是否有实现在构成要件效力范围”这个点要判断,扑马并没有写到这个,所以他也不是在用客观归责。
楼主: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11-23 15:28:00
了解。但不知道这样的写法,会不会让改考卷的老师误以为我有混用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0-11-23 15:29:00
当然有可能会被误解啊
楼主: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11-23 15:31:00
那看起来还是不要那么写比较好 应该就直接套客观归责就好
作者: gino12456 (滴滴)   2020-11-23 18:06:00
现在德派比较大宗 但小弟不懂的是既然都要用相当因果了为何还要写风险部份@@
作者: sinachao   2020-11-23 18:15:00
请问扑马是日派的喔?
楼主: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11-23 19:04:00
扑马是日啊 很纯的日他认为写上去可以让答案完整 可是我自己觉得有混淆的疑虑
作者: CoryLuebke (路伯克)   2020-11-23 19:44:00
扑马的书他自己都说教的是抱大腿写法,你会看到德派日派混合很正常,他的书也都有讲的很清楚了
楼主: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11-23 19:54:00
没错啊 但这种写法我觉得很有风险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20-11-24 08:18:00
他的作法就是把以前甲说乙说列一起给老师参考这样哪里有问题? 而且相信我,纯日派不会这样子写
楼主: brian900530 (LmWAng9)   2020-11-24 08:23:00
风险实现是客观归责 他最后一句写应否定因果关系馁
作者: gamebird (gamebird)   2020-11-24 08:26:00
你不也知道他就是在否定结果归责 我也是听过有德派教授这样讲过 如果你觉得用词不好 也可以自行更改
作者: fragment1000 (吹头发)   2020-11-24 16:04:00
建议放弃,最高院也开始有见解采客观归责了市面上的参考书少到我已经放弃了
作者: gino12456 (滴滴)   2020-11-24 20:01:00
不负责任猜测可能他以前考试这么写都很高分 德派学者又当道就写个意思意思 不然真的想不到原因XD
作者: KunEco (KunEco)   2020-11-24 20:39:00
考司律用相当因果关系就能拿高分了,重点是论述完整。
作者: bt011086 ( )   2020-11-25 16:31:00
爱台湾不是民进党的专利,风险实现也不是只有客观归责才能用。他整个架构就是采相当因果关系,论述过程是在充实他何以相当的理由。不过我个人是觉得,既然都要写这么多字,考试上直接用客观归责就好,当法官再用扑马的写法就好。(从一般人的角度,客观归责系三小?)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20-11-25 23:24:00
扑马林钰雄都有读,写法还是德派比较好写,扑马个人认为要思考比较多,很进阶XD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20-11-26 02:51:00
谁说没日派老师出题了...不要误导采相当因果跟客观归责都没差 重点是函摄但扑马这题我觉得这样写确实有点危险
作者: littlecoke08 (louis)   2020-11-28 22:39:00
不管怎样写,不要弄错加上论述完备自然可以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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