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ger191919 (华风) 2020-09-12 01:25:00
二审维持一审,就会有两个判决同时存在然后同时确定。(学说有没有探讨可能要翻教科书,吴明轩老师03年再审的文章不确定有没有提到)所以一二审同时有确定判决就要用496条3项来处理,只需要对二审提判决,也就属于二审法院管辖。如果是又上诉到三审而三审也维持二审,那就会有三个确定判决存在,这时候一审二审间确定判决依照前面,我们只需要在意二审的就好;但看到二审跟三审确定判决间,理论上本来也都可以个别对其提再审,然后个别由二审及三审法院管辖。但是看到499条2项,这时候有两种情况,如果有但书情形,涉及事实判断的提起再审,专属由二审管辖;除此之外,专属上级法院合并管辖,也就是在这个例子,就算对二三审两个确定判决都提再审,而且是提496条1项9~13款以外的再审的话,也是合并由第三审管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