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107三等消防泄题案 撤销资格择期重考

楼主: abimao (bichi)   2020-05-14 13: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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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修等等。
考前得知试题重点者的考试录取、及格资格、注销及格证书,并撤销任用资格。又参照公
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规定,其任职期间的职务行为,不失其效力;已依规定支付的俸给及
其他给付,不予追还。但任用年资、考绩、核叙、休假、公保、退休等,未来再任公职时
,将不予采认。
二、撤销全程到考未获录取者的不录取处分。
三、择期重新举行考试:
(一)考试对象:限于考前知悉试题重点并被撤销及格资格者,以及全程到考未获录取者

(二)应试科目:涉及泄题的“消防战术(包括消防战术、消防机械、紧急救护)”、“
消防警察情境实务(包括消防法规、实务操作标准作业程序、人权保障与正当法律程序)
”、“火灾学与消防化学”及“消防安全设备”等4科专业科目。
(三)成绩计算:以重新考试的4科专业科目成绩,与未涉及泄题的“消防与灾害防救法
规”科目及2科普通科目原始成绩,并计总成绩,并依需用名额择优录取。经重新考试录
取者,重新办理分配训练作业。
连结:
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1&sms=8956&s=39470
作者: qmaper (~卡片~)   2020-05-14 13:18:00
刺激了 107年考生
作者: samkivn963 (牧限)   2020-05-14 13:54:00
两次机会
作者: happy1224 (小黑皮)   2020-05-14 16:49:00
为什么作弊的还能再重考一次啊?
作者: kejdavid (蓝天)   2020-05-14 17:05:00
震撼
作者: darkkai (darkkai)   2020-05-14 17:06:00
哇靠,这样还不汰除唷?是有什么内幕吗??
作者: kejdavid (蓝天)   2020-05-14 17:12:00
不错啊 考选部展现魄力了欣赏考选部有gut这种事情不能发生第三次了
作者: yusingfong (御行风)   2020-05-14 17:48:00
虽然拖有点久,不过至少有勇气处理
作者: ptttpt (ptttpt)   2020-05-14 19:06:00
不是永久失去资格吗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0-05-14 20:11:00
这种咖重考就是炮灰
作者: im31519 (风水似月)   2020-05-14 21:47:00
这是考试院院会决定的 考选部只是陈报给他们做决定
作者: fsacol251790 (秋字)   2020-05-14 22:13:00
请永久失去考试资格,当他们决定作弊时,早已失去公务人员资格,校训诚?哈哈哈好笑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20-05-14 22:24:00
择优录取,那如果太多人平均50都不到,低于50的也会录取吗?
作者: maxtsai0511   2020-05-14 22:25:00
课是一定要上难道认真唸书的人不小心上到那堂课他就该死吗,所以重考比丧失资格好吧
作者: kejdavid (蓝天)   2020-05-14 22:28:00
叫上榜者情何以堪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20-05-14 22:56:00
作弊还可以重考阿 笑破大家的内裤了
作者: kit279 (潜水卡实在)   2020-05-14 23:46:00
作弊还可以重考喔 恶心
作者: pk0943 (.)   2020-05-15 07:26:00
若考上,前面作弊的纪录也会在人事资料永久保存。
作者: shomin5566 (小明❺❺❻❻)   2020-05-15 07:54:00
其他考试的规定也差不多喔
作者: megaminoire (ノワール)   2020-05-15 13:17:00
作弊还可考2次厉害了
作者: ccddxxsszzaa (永真之心)   2020-05-15 13:33:00
没有违反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2条吗?
作者: sa12e3   2020-05-15 19:05:00
这代表浪费公帑及当时其他考生的金钱及精力、时间,其他考生可以国赔吗?作弊考第二次应该是保障真实力考上的人?但相对的上述浪费相关问题还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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