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19101910 (Sky)》之铭言:
: 交通升资考 录取标准将不依缺额订定
: 2018-09-15 00:11联合报 记者陈妍霖/台北报导
: 考试院发现近年办理部分交通事业人员升资考试时,报考人数远低于录取名额,导致实
际
: 录取人数比需要人数少。考试院因此通过修正交通事业人员升资考试规则,取消录取标
准
: 依据用人机关提报缺额订定的规定,避免录取人数太少,明年起实施。
: 交通事业人员升资考试包含铁路、公路、港务人员,3项升资考试设有“员级晋高员级
”
: 、“佐级晋员级”、“士级晋佐级”类别,考试院过去都是依据用人机关提报的缺额,
公
: 布暂定需用名额。
: 不过考试院发现,近年来办理考试时,部分交通事业机构提报缺额逐次大幅提升,报考
人
: 数逐次降低,已与实际录取人数有所落差。
: 像是去年的铁路人员升资考试总报考人数少于录取名额,但依相关考试规范,录取人数
以
: 各等级各类别全程到考人数33%为上限择优录取;列有选试科目者,分别依各选试科目
全
: 程到考人数33%为上限择优录取。
: 考试院表示,为符合实务需要及社会期待,通过修正交通事业人员升资考试规则第7条
及
: 第3条附表一至附表四,取消录取标准依据用人机关提报缺额订定规定,至于考试总成
绩
: 未达50分,或笔试科目有一科成绩为零分者,不予录取;缺考的科目,视为零分等相关
规
: 定则不变,按照原定条文。
: [情报] 本分类适用于发表各种考试相关资讯、国考相关新闻、
: 大法官释字、法律增修等等。
请问这意思是录取人数不以到考人数33%为上限了吗?
只要达录取成绩(达50分,且未有一科0分者)就可录取的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