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到某家金饰店,表示要购买项链。甲挑了几款在手上把玩,当着
店家 A 的面,趁其不注意时拔腿就跑。然而,跑出店门口没几步,
就被骑脚踏车路过的乙不小心撞到,甲应声倒地,手臂擦伤及脚踝
扭伤,并被随后赶到的 A 与其他路人合力制伏。试问甲与乙各犯何
罪?
论乙
客观上有一个甲侵害他人财产的不法情状
但是主观上乙没有避难意思
学说称此为反向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客观上的阻却事由抵消掉结果不法
这边我看课本是写只有行为不法故采未遂说…
伤害未遂不是反而罚更重吗?
而过失犯又不能成立未遂
可以请各位学长帮忙解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