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业] 关于民法824-1

楼主: bitterwu (苦涩人生)   2020-04-08 16:10:27
想请问一下这条条文的意思
本文是说
共有物分割 原则上抵押权不受影响
仍然存在于全部共有物之上
但书则是说
抵押权人已参加共有物分割诉讼或经共有人告知诉讼而未参加者
则移存在于原抵押人之土地上
而我的疑问点是
原则根本不会发生吧
你只要有分割诉讼
就一定会移存阿
请问什么状况下会用到本文吗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20-04-08 16:23:00
抵押权人不是共有物分割的当事人啊
作者: ganpizza3579 (干披萨)   2020-04-08 17:31:00
譬如未通知抵押权人参加诉讼啊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20-04-08 21:03:00
类似释字671的原因案件?刚刚查了一下,2009年修了824-1跟土登107不太会发生了
作者: dreamsletter (drmaticking)   2020-04-10 11:14:00
这条是在保护其他共有人 不然割完变每块土地上都有抵押权到时候被强制执行对其他共有人很不公平不然没这条规定的话分割完的话是每个被割到的土地上都会挂一个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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