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前公牛 pippen 被称为天下第二人
但是论他的成就 离天下第二人非常的远
ps 天下第二人 真正的意思 是天下第二伟大或者第二有成就的
并不是 天下第一人或天下第一队的第二人
假设这件事是在台湾
如果以台湾的消费者保护法 或相关法律 去告
产品不实 或者欺骗消费者的权益 禁止他有那个称号或品牌
有可能成功吗?? 感谢
因为国考版一堆高手 甚至有些教法律会上来看 所以我就来问问看
想解决心中的疑问
※ 编辑: sprell (111.83.157.77 台湾), 01/05/2020 13: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