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ushengboy03 (阿声) 2019-12-31 10:48:00
我个人会建议楼主可能要先读懂读熟公司法,再深入探究证交法,对于学习会比较得心应手。上面两个问题或许可以从公司法通则部分得到解答,加油!
作者:
turst (四番)
2019-12-31 16:39:00推一楼, 证交法是公司法的特别法,建议公司法念到有一定程度再去念证交法;您说的公发,应参阅第7条, 对不特定人公开招募边缘人又再自抬身价另外43条之6另外有对特定人之私募简单说 只要对不特定人公开募集有价证券 都要依22条 向金管会申报生效 始得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