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A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下称 A 公司)于 8 月 20 日召开股东临时会,其在 7 月下旬
即已在公开资讯观测站对本次股东临时会进行公告。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股东甲自行书写委托书委托乙出席股东会,惟由于未用 A 公司印发之委托书,所以乙
不得代理出席本次股东会
(B)股东丙主动用 A 公司印发的委托书委托好友丁出席股东会,但因丁不具股东身分,所
以不得为丙代理人出席股东会
(C)A 公司对持有记名股票 800 股的戊虽未寄发本次开会通知,但戊不得以此主张 A 公
司召集程序违法
(D)A 公司应编制年报,于本次股东会分送股东
根据考选部公布的答案是(C),但想请问的是(A)选项依公司法第177条第一项在107.8.1修
正理由:
按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
使
用委托书之用纸,以公司印发者为限”,爰增订但书明定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依证券主管
机
关之规定办理。
那A为什么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