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有关赠与税问题

楼主: alvn (低 調)   2019-07-26 23:45:36
请问各位高手,有关信托课税,有个地方想请教大家
信托利益之全部或一部之受益人为非委托人者,视为委托人将享有信托利益的权利
赠与给受益人,依本法规定,课征赠与税
这个法条我能接受,因为实质是把财产透过信托间接移转给受益人(他益信托)
流程图:
委托人(A)======>受托人(B银行)=====>受益人(A子)
A=>B免赠与税(因信托行为成立,委托人与受托人间是形式上移转,免赠与税)
B=>A子免赠与税(信托关系存续中,受托人依信托本旨交付信托财产,受托人
与受益人之间的也是免课征赠与税_
         
我有疑问的点是在于为什么透过B银行移转给A子一样免赠与税?
上续条文不是已经说,他益信托要课征赠与税吗?
而且两个条文都是透过受托人转给受益人阿
这样条文两个不是就互相矛盾跟打架?
还是各位高手大大指点...谢谢
作者: LinBurro (Burro)   2019-07-27 01:00:00
他益信托原则在“成立时”就课征赠与税,成立后,不论委托人移转给受托人,或者受托人依信托本旨移转给受益人,都为形式上移转,不再课税了,并没有矛盾。
作者: youngsam (要加油要加油)   2019-07-27 08:26:00
没这种事,就是要课税,国家不可能放著这么明显的漏洞。
作者: LinBurro (Burro)   2019-07-27 08:35:00
成立当下怎么会直接给受益人,成立当下是交受托人管理、处分后,才将信托利益给受益人。而你后面的例子,依遗赠税法ꜵ-1II,变更受益人时课征赠与税。
作者: kuo5217   2019-07-27 09:40:00
基本上B银行是中间人 不管什么税都跟他无关 真正有赠与税义务的是A给A子这笔钱 如果照你说的 B银行给A子也课赠与税不就同一笔钱课两次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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