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乙对甲提出伤害告诉后,因双方和解,乙遂撤回告诉,检察官乃就该案处分不起诉并已
确定。如乙于不起诉处分确定后因伤重死亡,检察官可否更行起诉?
(A)可以,因乙之死亡为新事实
(B)可以,因伤害罪与伤害致死罪非同一案件
(C)不可以,因乙之死亡非新事实
(D)不可以,因伤害罪与伤害致死罪为同一案件
答案为A
我的问题是:告诉后撤回告诉而为不起诉处分,应属第252条第5款之不起诉事由,又该款系
欠缺形式诉讼条件,依实务见解应仅生形式确定力,并无实质确定力,故不受第260条之拘
束,应可另诉,而本题答案的后半段写“因乙之死亡为新事实”乃检察官更行起诉之原因,
是否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