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长姐好,
有关并立制有利大党的疑问
全国会总共选出100席
假设a党于区域占26席,不分区50%
以并立制来看,假如以一般并立制的区域立委占75%,不分区立委占25%来看
a党可得39席
假如在并立制改成区域立委占50%,不分区立委占50%
a党可得51席
有疑问部分是课本好像是说多数决的席次比重越高,则越有利大党,所以联立制一般是50%50%,才会有利小党
但我实验看来是因为联立制的席次计算方法(政党席次会受限于不分区的比例)才有利小党的
反而在并立制区域立委(多数决)席次比重越高
例如延续上述假设
a党在联立制选举中,无论是75%25%,还是50%50%,席次都仅有26席
确实并立制大党会较为有利,但似乎非因席次总席次比重不同,而是因为席次计算方式的原因
不知道是我计算哪里出错还是哪里误会
有那里难理解的需要解释敬请提出,感谢学长姐愿意参与讨论解惑!